为切实做好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防控及应急抢修工作人员的运输工作,2月7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交通管控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应急物资运输顺畅和工作人员正常通行的通知》。
要求各交通卡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取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交通管控组《道路交通管控卡口绿色通行证》、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交通管控组《道路交通管控卡口临时通行证》的车辆和持有《常州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证》、《常州市金坛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证》的人员,在核查实际信息和证件信息一致、登记信息、体温监测正常后,及时予以通行,切实保障相关物资运输和人员的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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