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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02-0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订餐消费安全,金坛区市场监管局就网络订餐消费发布提示。

一是网络订餐平台。一是严格配送管理,送餐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人员上岗。配送站点、配送箱等要做到清洁卫生,每日消毒,确保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提倡“无接触配送”及外卖封签,尽量避免面对面送取餐。二是加强商户管理,严禁不符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上线经营,对卫生条件差、不符食品安全要求的及时采取下线处理;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入网审查、食品安全自查、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一是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并按照核准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禁止超范围经营。按规定在网络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相关信息,并保证公示画面清晰,容易辨识。二是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加工活禽和野生动物,严禁有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的人员上岗。保持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定期对环境及设备设施进行消毒。三是严格餐饮食品包装,餐具和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并符合国家标准。

三是广大消费者。一是注重自我保护,订餐前要了解有关信息,不向无证无照、证照等信息不全的供餐者订餐。尽量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距离较近、短时间内可送达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订餐。二是注意收餐安全,检查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是否与订单一致,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否则可以拒收。收餐后及时就餐,不要长时间存放。三是提高维权意识,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或页面截图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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