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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管会:长荡湖开展2020年夏季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信息来源:湖管会 发布时间:2020-08-0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恢复和补充长荡湖渔业资源,改善湖区水质和生态环境,7月31日,长荡湖开展了2020年夏季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金坛区政协主席、长荡湖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陈锁龙出席放流活动,长管会、长荡湖旅游控股公司、公证处、湖管会管理处工作人员、渔民代表及媒体记者等80余人参加了放流活动。

本次放流由湖管会管理处和常州长荡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共投入放流专项资金20万元,放流3cm以上规格的鲢、鳙鱼夏花约800万尾。放流程序严格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和《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规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苗种供应单位,邀请区公证处对苗种规格、计数、运输及投放等进行全程公证,并邀请渔民代表现场监督,操作过程阳光、透明。鲢、鳙鱼素有“水中清道夫”“藻类克星”之称,无需人工投喂饲料,可以靠水中的浮游生物如藻类等维持生长,在净化水质方面具有成本低、效果明显的特点。800万尾的鲢、鳙鱼放流后,将不断消耗长荡湖水体中的藻类和浮游动物,清除水中的腐质物,通过滤食的作用,平衡生态,使水质更加清洁、稳定。中国水产科学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调查显示,2019年长荡湖增殖放流的鲢、鳙鱼产量可达到3762.85吨,其中鲢鱼产量2508.43吨、鳙鱼1254.42吨,大约可固定氮59.9吨、磷15.44、碳447.14吨,消耗藻类61986.05吨,放流效益十分显著。

下一步,湖管会管理处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各项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渔业资源管护,巩固退捕成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给放流的苗种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确保放流取得实效。同时,将对放流后苗种生长情况及湖区水质变化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科学评估放流效果,并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大水面利用规划,促进长荡湖生态、增殖渔业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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