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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和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把专业技术人才留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区委编办在制定事业单位三定方案时不在明确岗位类别,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初拟岗位设置方案时确定主体岗位类别以及各类别岗位比例,并报我局审核。其中对于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目前担任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指的是 “双肩挑”人员,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必须具备管理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背景,且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需完成所任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职责任务。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开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绿色通道”,激发人才发展活力,为我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感谢您对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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