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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区住建局对华苑一村、华苑二村实施了雨污分流改造,由建设产业集团负责实施,内容涉及污水管的敷设,同时新建落水管接入阳台污水,保留原落水管作为雨水管继续使用,并不涉及更换原破损落水管和外墙粉刷出新。
2017年11月,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向区住建委提出申请,结合华苑一村、二村雨污分流改造对损坏的落水管进行更换。由于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合同内容并不涉及更换原落水管,全部更换将增加较大费用,建设产业集团在对现场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破损严重的落水管进行了更换。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产业集团于2020年3月安排项目负责人前往华苑社区进行工程质量回访,经社区人员现场确认后,工程污水管道、落水管、混凝土路面等工程现场质量验收均满足设计要求。
针对提案中所反映的有些老小区在更新落水管到时只更新破损部分,未更新落水斗的问题,我局相关人员前往华苑三村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华苑三村存在只更换了落水管下部结构,未更换损坏落水斗的情况。我局与东城街道、城管局、华苑社区沟通后了解到,东城街道、城管局、华苑社区均未对华苑三村落水管实施过维修。
老小区改造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目前我局已委托设计单位研究编写老小区改造设计导则,该导则编写的目的是为老小区整治行动提供指引性文件,使老旧小区在后续具体整治中有据可循,形成菜单式选项,依法争取、利用相关资金支持,增强实施计划的可操作性。在方案设计中,我局将充分征求属地、部门、社区意见,科学编排老小区总体改造计划,并将华苑三村列入总体改造计划,同时结合小区实际情况优化改造方案,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53号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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