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
因张杰同志本人申请辞去公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张杰同志辞去公务员职务,并免去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监督科副科长职务。
中国共产党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党组
2020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