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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门诊诊疗秩序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338991665b/2020-00003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20〕49号 发布机构 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20-03-10 公开日期 2020-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门诊诊疗秩序的通知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门诊诊疗秩序的通知
坛卫〔2020〕49号

区属医疗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安全平稳有序开展,满足群众日常诊疗需求,根据当前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加强金坛区医疗机构门诊诊疗秩序通知如下:

1.全面实行预约。各医疗机构除急诊、发热门诊、呼吸科门诊外,患者门诊就诊全部实行分时段预约,医院要提供网上平台预约和电话预约(详见附件1)。

2.保持暂停科目。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整形(美容)科、健康体检类诊疗科目以及呼吸科、消化科、耳鼻咽喉科内镜普通检查项目、HP碳呼吸试验继续暂停开放,急诊及危重症救治除外。

3.查验健康码。需要就诊的患者,医疗机构必须查验身份证件及“我的常州”APP健康码。对评价结果为绿色的患者,可以入院就诊,对评价结果为黄色、红色的患者(包括必需的陪诊人员)要专人引导,门诊诊疗中更要严格落实医患者双方防护、测量体温和询问流行病学史,按规定及时进行转诊处置。各机构要引导普及广大患者提前登陆“我的常州”APP,填报相关信息并申领“健康码”(详见附件2)。

4.预检分类处置。医疗机构对所有就诊患者必须进行预检分诊,引导患者填写《流行病学调查问卷及诊疗告知承诺书》,有序分流处置:发热对象分流到发热门诊或转诊定点医院处理并做好登记、追踪去向;不发热且病情急重的患者立即进入急诊通道处理;其他患者分流到普通门诊处理。

5.全程做好防护。患者就诊均应全程佩戴口罩,在指定区域候诊,患者就诊排队和候诊等待间隔不少于1米;医院要有专人负责区域巡查指导,尽量减少患者之间的交流。

6.安全有序诊疗。诊区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医疗机构要控制患者和陪诊人员不必要的交叉流动,对有需要的患者及时提供口罩。

7.专人引导分流。医疗机构根据现场情况,增派人员协助门诊引导和“健康码”申领;对发热对象要专人全程引导诊疗,对需要进行医学检查的对象有效引导,加快患者分流,减少交叉感染,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8.及时上报疫情。对门急诊发现的潜在风险对象,要及时上报医政科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妥善隔离处置。

9.合理力量搭配。做好门急诊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合理排班,保证医务人员休息,严禁带病上班。

10.积极给与帮扶。患者就诊如有困难,医疗机构现场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必须提供帮扶。

附件:

1.金坛区各医疗机构预约挂号方式一览表

2.“我的常州”APP健康码申领流程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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