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金坛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各级会议精神,全面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和《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以“两个加快创新提升年”为工作主题,切实践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有效提升我区法治建设能力,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法治建设基本情况及2020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19年总体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和根本。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挂钩,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能不能带头学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等情况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区党政主要领导与各板块部门签署法治建设责任书46份,对重点责任逐条明确。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述学制度,通过汇报的形式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中真正做到尽责履职。
2.突出关键少数带头学法提升法治素养。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门开展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宪法》等党课法律学习活动,对全区领导干部学法起到率先垂范作用。全面推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任职前法律考试,将法律知识、法律内容纳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19年“人大讲堂”组织专题学法8场,“金沙大学堂”举办交流报告15场。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聘请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专家学者为全区280位执法人员进行授课6场次,组织任命干部、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达100%。
3.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点。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审议通过《2019年金坛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并组织全体区政府领导,各镇街、各部门主要领导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第一次会议暨法治政府督察迎检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高标准推进关键领域改革。一是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我区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设置政府工作部门26个,新组建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行政效能不断提升,职能权责更加明确,协同运作更加高效。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统一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强化联动服务、创新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线下进一门、现场一窗办”。三是积极探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上级部署,完成了区级证明事项的统计,探索在法律援助、公证服务领域开展部分证明事项承诺制,减轻企业群众负担,提高办事效率。2019年,我区获评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先进地区。
2.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管理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逐步建立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2019年,我区市场监管局完成全区962户企业检查工作并录入系统公示;区民政局对全区养老机构和社会组织进行了“双随机”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区住建局对我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3.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深入贯彻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阳光透明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方面,重点推进重大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围绕住房保障、政府采购、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方面,强化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五公开”。另一方面,适应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建立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对政府系统开设的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进行管理,全区累计纳入备案管理的政务新媒体79个,其中集约整合35个。
(三)强化法治政府制度建设
1.严格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区政府及各部门、各镇、街道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严格遵守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公布的一整套程序规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透明性。
2.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审查。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关键环节管理力度,坚持规范性文件应当立项、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坚持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坚决今年以来,我区审查出台《金坛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常州市金坛区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常州市金坛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金坛区养犬管理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机构改革以来,共完成单位政府法律顾问续约更新21家,清理相关单位政府法律顾问账号15个。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作出重大决策时注重征询法律风险防范;在制定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时,专门召开区法律顾问委员会专家论证会,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各级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委员会还广泛参与行政纠纷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审查行政合同、代理行政诉讼、调解行政纠纷,取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我区制定《常州市金坛区全面推进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出台重点任务清单。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成效明显。一是公示平台到位。区信用办牵头设立全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制定公示目录,对于各单位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权力事项进行公开,并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执法制度到位。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均制定了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法制审核制度。三是装备保障到位。各单位执法人员均能配备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活动。同时加强科技建设,如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还配备执法数据采集器和无人机飞行器等执法记录设备。各行政执法部门均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实际运行。
2.深入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工作的通知》《关于化工生产企业减少落后化工产能补偿政策的意见》等文件,对按要求实行关停的企业给予经济补偿。上半年,全区共有28家企业通过了减化第一阶段验收,参照《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化工生产企业减少落后化工产能补偿政策的意见》共拨付补偿资金7322.95万元,安置企业职工1130人,化工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实行全区债务总规模“控制线”管理,有序实施政府投资行为,增强资金偿还能力,确保10年化债任务逐年落实到位。
3.发挥人大、政协监督职能。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坚持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切实提高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79件,政协委员提案123件。制定出台拆迁安置、土地收储等规范性文件3件。区信访窗口获评“全省人民满意信访窗口”称号。
(五)多维度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1.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构改革后,设立行政复议与应诉监督科。一是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复议等法定途径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8件,32件已审结,综合纠错(撤销、确认违法及经调解撤回)8件,综合纠错率达25%,未发生案件经复议后被法院撤销的情形,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江苏省行政应诉办法》的要求,组织督促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出庭应诉,提高执法机关尤其是相关负责人的应诉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落实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对2019年度全区各部门行政诉讼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研判报告。执行案情研讨会制度,对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在向法院递交答辩状前,召集涉案单位相关人员和委托代理律师,进行专题研究,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多方收集证据材料,对行政行为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前预判,做好充分的出庭应诉准备。今年以来,发生区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20起,其中10起被法院判决驳回起诉(上诉),1起经协调当事人主动撤回起诉,其余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2.切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律师调解体系逐步完善。与法院联合,设立法院律师工作站1个,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室1个,设立律师事务所调解室2个。二是施行公安调解前置制度。配合公安系统试点开展公安系统调解前置工作,聘用兼职人民调解员16人,由调解员陪同民警出警,适合调解的纠纷在现场直接调解完结。三是老兵调解体系全覆盖。依托退役老兵调解员为骨干,建成区级调解组织1个,镇级调解组织6个,3月底实现老兵调解体系全区覆盖。三是个人精品调解室持续推进。目前,我区已建成15家个人调解室,提前完成省司法厅目标考核要求。其中,葛荣忠调解工作室、赵金荣调解工作室被省司法厅评选为全省第二批“江苏省金牌个人调解工作室”。大调解体系逐渐形成。今年9月,区医患纠纷调委会被常州市司法局、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授予常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医疗、交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0家。依托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及软件保障,设立区级非诉讼服务中心,并在区法院挂牌非诉讼分中心,目前已正式运营,人员配备到位。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七五”普法中期考核,金坛获评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在此基础上,我区进一步扩大普法外延,深挖法治内涵,向“七五”普法末期冲刺。
1.优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睦邻议事亭”“群言堂”等村(社区)协商自治管理模式逐步成型,顺利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复检工作,全面从严治党教育馆、直溪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湿地公园”建设完成并对外开放。乡音普法团开展法治文艺下乡演出68场次。
2.强势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以“宪法宣传”“金融诈骗”“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等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42场次,启动我区“法治全屏”计划,发送宪法气象预报62条。“百万党员学宪法”参考人数超过5000人次。
3.有序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作“一月一法”宣传计划,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反家庭暴力法”“3·15坐诊消费者市场”“老年人法律知识大赛”及“应急安全法律网络大赛”等文化活动42场,法治讲座49场,群众法治意识得到普遍提升。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区将认真对照、反思2019法治金坛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凝聚共识,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我区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1.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法治建设正确政治方向。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牢固树立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将法治建设各项指标全面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金坛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法治与改革发展的同频共振。
2.继续深化改革,切实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尤其是镇街一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细化行政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标准。理顺行政执法监督事项,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内外部双重监督,建立绩效清单,以考核督查为抓手,有效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作用,统筹多种社会主体开展共治、自治,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全区行政机关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3.聚焦重点任务,持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公开各项决策信息,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一步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单位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教育经费动态增长机制。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角度强化落实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4.激发工作活力,着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严格落实《江苏省行政应诉办法》,压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并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败诉率、行政复议纠错等建立全区通报制度。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各领域尤其是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民工欠薪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转变工作理念,打造法治化服务型政府,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注重重大政府项目法律风险防控,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5.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主体。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监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定期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深入贯彻落实规则平等、权利平等理念,推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主体,深入贯彻落实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共同治理理念,切实增强我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6.提升法治意识,有效增强基层队伍力量。进一步充实法治建设队伍,选考相关法律专业人才,镇街具有专门法制工作人员。邀请行政执法相关领域专家学者,针对基层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增法律法规等,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完善基层法律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邀请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工作,全面评估法律风险。切实补齐队伍建设短板,全面提升我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2020年,金坛区将继续秉持“靠作风吃饭、凭实绩说话”的优良传统,鼓足干劲、卯足拼劲、充满韧劲,切实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纵深推进金坛高质量发展、百姓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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