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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411706/2019-0002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产品质量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市监〔2019〕19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9-09-06 公开日期 2019-09-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坛市监〔2019〕19号

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市场计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计量环境,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中秋”、“国庆”期间计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9月6日—9月24日

二、检查范围

集中对商超、餐饮饭店、集贸市场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场所,开展计量执法检查。

三、检查内容

1、计量器具。检查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是否依法检定合格,有无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计量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2、定量包装商品。检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净含量是否准确。重点检查月饼、小食品、乳制品及炒货4类定量包装商品。

3、商品包装。检查商品包装是否存在过度包装等违法行为,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重点检查月饼、保健食品等2类商品的包装情况。

4、预包装食品。检查预包装食品计量是否准确,重点检查水产品、肉制品等2类食品。

5、能效标识。按照《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检查商场销售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是否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效标识的产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各地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落实,区检验检测中心承担此次具体的抽样检验任务,共50个批次。

(二)抓好贯彻落实,激发主体动力。

各地要按照《计量法》、《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计量器具及商品量计量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发现计量器具、商品量计量不合格的,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涉嫌违法的,要严格按照执法办案程序予以立案查处。

(三)做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宣传计量执法检查对维护市场秩序发挥的积极作用,加大对违法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推进公平公正计量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民生计量·精准为民”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加强督查力度,总结成果经验。

全区上下要步调一致做好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将组织抽查各地活动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同时各地要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并于9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统计表、不合格企业名单、检查总结)报区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科。联系人:陈锐,联系电话:0519-82299036,e-mail:zqchenr@163.com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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