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为了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范获证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符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自查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金坛区范围内已获得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019年1月1日以后首次获证或换证的企业除外)。
二、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结束。
三、递交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含附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2份(见附件1);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4、本年度法定检(测)验机构对获证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2份(有产品检验报告的提供复印件2份)。
5、主要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2份。(3-5台、件)
6、涉及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需根据产品实施细则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主要指企业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将上述材料于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30日交至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管科。
联系人:曹阳、伊南征,联系方式:82299035。
联系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A座246室。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10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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