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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保证机构改革中信访工作顺利衔接的函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126M/2019-000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组配分类 其他 信访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信〔2019〕2号 发布机构 信访局
生成日期 2019-05-16 公开日期 2019-05-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保证机构改革中信访工作顺利衔接的函
 
关于保证机构改革中信访工作顺利衔接的函
坛信〔2019〕2号

区各部委办局,各区管国有公司、区直属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有关“确保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平稳衔接,确保工作不出现空档期”的要求,请机构改革各涉改单位及时明确信访工作分管领导、信访工作部门和具体经办人员,并于2019年3月25日前函告我局,确保信访工作无缝衔接、平稳过渡、正常运作。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原阳光信访系统用户名暂不作变更,继续使用,转送交办件要及时办理答复到位;在机构、部门、人员明确后,请及时与区信访局对接,重新调整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账号和用户名,新账号启用后,老账号不再新录入、转送交办信访件,只用于原账号下未办结信访件的办理,待3个月过渡期结束后停止使用。

为方便信访工作联系,在机构改革后,我局将重新调整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操作员和编印《常州市金坛区信访工作通讯录》,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25日前将附表反馈我局,联系人:蔡艳,传真:82808806,电子邮箱:2061977954@qq.com。

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账号调整事宜,请与区信访局办公室

联系,联系人:仲霞,82808800。

 

 

 

常州市金坛区信访局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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