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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快推进指前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417Q/2019-0004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指前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指政发〔2019〕66号 发布机构 指前镇
生成日期 2019-09-03 公开日期 2019-09-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加快推进指前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指前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指政发〔2019〕66号

各行政村、相关部门、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根据《金坛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坛办发〔2018〕85号)、《金坛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五十百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坛政办发〔2019〕36号)和《常州市金坛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坛政办发〔2019〕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以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战略为载体,以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为导向,围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治理和村容村貌、基础设施、文明素质提升等重点任务,持续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指前全域美丽乡村。按照市、区相关目标任务要求,到2019年底,启动1个精品村建设,完成13个宜居村的建设;到2020年9底前,完成精品村建设;在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的基础上,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工作开展,对全域范围内所有村庄开展清洁行动,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工作,建设全域整洁村。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整洁有序,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一)镇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注重上下联动、镇村结合、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广泛开展宣传发动,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行动。

(二)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提高整治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切实做到整治体现民意、服务民生,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组织发动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

(三)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结合村庄特色,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科学制定村庄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确定整治重点和措施。坚持分类指导,充分利用区域自然资源禀赋,注重挖掘保护人文历史资源,彰显特色,突出亮点。

(四)科学整治,有序推进。按照既定的整治标准,实施项目化管理和标准化整治,合理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五)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六)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加强源头管控,剖析问题根源,注重设施配套,着力完善功能,落实治本措施。坚持整治、建设与管理并重,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三、重点任务

(一)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持续推进精品村、宜居村、整洁村建设。完成东浦精品村的建设,北官圩、清水渎、庙圩等13个宜居村的建设,做好“三清一改”工作,建设全域整洁村。(镇村镇办牵头,国土所、创建办、农服站、城管办、环保办参与,各村实施)

(二)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建立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垃圾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率达100%。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全部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严禁城镇污染、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镇城管办牵头,环保办、农服站、水利站参与,各村实施)

(三)治理厕所粪污。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巩固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成果,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全覆盖。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推动行政村村部、规模较大规划发展村庄、有乡村旅游发展等实际需求的村庄配建公共厕所,今年新建(含改扩建)农村公厕5座。(镇城管办牵头,村镇办、创建办参与,各村实施)

(四)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深入实施《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方案》,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优先治理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接户率,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实现行政村、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开展农村河道疏浚工程,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镇创建办牵头,水利站、村镇办、环保办参与,各村实施)

(五)治理农业废弃物。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机械化还田质量,加强推进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切实巩固禁止露天焚烧成果。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6%以上。执行地膜生产新标准,加快可降解农膜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模式,农膜回收率达75%。加强农药生产经营管理,推动落实农药生产者、经营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责任。落实《江苏省畜禽养殖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改造,加快小散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社会化处理体系建设,实现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治理率达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镇农服站牵头,供销社、环保办、兽医站参与,各村实施)

(六)提升村容村貌。对全镇村庄实施“三清一改”,即以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以及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涂乱画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不断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网路、管养和运输体系,实现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全覆盖。开展农村地区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镇城管办牵头,环保办、农服站、村镇办、农路办参与,各村实施)

(七)提升村庄规划设计水平。以突出“农业特色产业”为重点,结合指前实际,完成《指前镇全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结合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2019年完成精品村和宜居村的美丽村庄规划编制。(镇国土所牵头,农服站、村镇办、水利站参与,各村实施)

(八)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认真落实《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按照“保护优先、兼顾发展、合理利用、活态传承”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省级传统村落的申报工作,将具有一定历史沿革、保持传统空间格局、留存公共空间记忆的村落申报省级传统村落。(镇村镇办牵头,国土所、农服站参与,各村实施)

(九)提升建设和管护水平。围绕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等“多位一体”建设,明确各相关部门、运行管护单位的责任,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管护机制。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机制,保障村民权益。将农村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镇城管办牵头,财政所、农服站、农经站参与,各村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编制规划。由镇统一组织各村委托规划编制单位编制精品村、宜居村建设规划(方案)。要突出本村特色,主题鲜明,对“一村一品、一村一景”把握到位,讲究乡土气息,避免城市化。村庄建设规划(方案)应于2019年9月底完成并通过区级评审。

(二)组织实施。由精品村、宜居村所在行政村根据本村建设规划(方案),以及精品村和宜居村的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建设名单和建设标准详见附件。实施过程中,镇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确保相关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宜居村、整洁村建设原则上应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精品村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验收。2019年年底前,宜居村建设完成后由镇先组织验收,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组织考评验收,考评结果报领导小组确认达标后命名。整洁村由镇组织验收,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抽检,达标后命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指前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办,具体负责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牵头协调,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各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指挥长”,负责本村建设行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组  长:徐  俊  施  顺

副组长:王月林  赵林华  陈志亮  张国忠  朱训杰

孔令辉  张金彪  陆湘毅  朱  迪  马旗斌何流泉

成  员:陈 坤  韩庚宝  张 静  徐  辉  陆国平  刘三春  周卫霞  丁玉华 苏铁群  杨新宇  张  旭  孔隽斌 沈夕忠  冯  洁

(二)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各村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基层干部和群众学有榜样、干有遵循。引导推动农村妇女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积极开展“美丽家园”建设。发挥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党政办牵头,共青团、妇联参与)

(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评估制度,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对标宜居村、精品村建设标准,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要指标任务纳入全镇农村工作考核。督促指导各村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完善推进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列出时间表、画好路线图,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干,一项一项推进落实。(镇村镇办牵头,农服站、城管办、农经站参与)

(四)强化政策支持。建立政府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精品村、宜居村在验收达标命名后以“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具体资金补助办法另行制订)。开展“三清一改”行动的村庄,区级结合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设立专项考核奖励资金,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进行相应奖励。综合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等土地综合整治政策,按照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鼓励引导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镇财政所牵头、农经办、村镇办、环保办、农服站参与)

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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