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镇、开发区 > 指前镇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9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417Q/2019-0002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指前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指政发〔2019〕38号 发布机构 指前镇
生成日期 2019-05-17 公开日期 2019-05-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9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指政发〔2019〕38号

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对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就做好2019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夏收期间,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秸秆焚烧和秸秆抛入河塘沟渠行为,禁烧率达到100%。实现国家、省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记录,省、市监查组零查处。

2.秸秆及时还田、清运、堆储,无乱堆乱弃现象;不发生一起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

3.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以上。

二、工作重点

1.重点时段:夏收夏种期间,特别是2019年5月20日至6月30日敏感时段。

2.重点区域:一是高速公路、省道、县道、镇村主要公路两侧;二是万亩方、示范方、千亩方等农作物样板作业区域;三是居民集中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文体设施及重点公用设施等敏感区域周边。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人。镇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环保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及各驻村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和秸秆禁烧办公室。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设在镇农服站,负责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还田工作;秸秆禁烧办公室设在环保办,负责秸秆禁烧工作及组织协调和巡查、考核工作。各行政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落实村、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禁烧巡查人员,完善分片包干负责制度,构筑严密的村包组、组包户责任网络,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坚决遏制秸秆焚烧和抛弃入河行为。

2.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综合利用。各行政村要深入宣传秸秆利用的好处和焚烧秸秆的危害,着力提倡和推广秸秆还田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术指导和资金扶持。加强对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加强对外来跨区域作业农机服务队的技术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机械化深耕还田和秸秆收储转运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大力加强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工业原料化等多形式利用的督促引导。对不粉碎还田或暂时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秸秆,要建立秸秆收储体系,在每个行政村可建有若干个集中堆放点或临时堆放点。

3.严格巡查机制,加强上下联动。镇政府和各行政村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建立镇、村、组秸秆禁烧巡查网络,实行镇巡查组与村委干部联动制和巡查制,加强对各行政村禁烧工作的督查考核,镇、村、组禁烧网络实行无缝对接。巡查人员发现焚烧火点或过火痕迹(300㎡以上)及大面积烟雾时,要及时通知各行政村相关负责人,各行政村相关负责人必须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指前、社头派出所要加强巡逻,严防严处,对于不听劝阻、一意孤行、顶风作案的,特别是因焚烧秸秆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的,做到从严、从快查处。同时,为畅通投诉渠道,发挥基层群众群防群治的作用,夏收期间,镇政府值班室电话(82751143)24小时有人值守,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接到举报后立即通知片区负责人,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4.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行政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综合各行政村禁烧工作组织领导、网络建立、宣传引导、责任包干、应急值守、应急处置响应等实施考核,强化考核力度,特别对于各行政村党总支书记作为村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进行专项考核奖惩,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各行政村、相关部门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督查督办禁烧网络建设和禁烧责任落实情况,亲临夏收现场指导和组织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并于2019年5月22日下班前将本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巡查小组人员及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报镇政府办公室。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各行政村、相关部门秸秆禁烧工作职责

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各行政村、相关部门秸秆禁烧工作职责

各行政村:1、各行政村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村包组、组包户禁烧责任网络,分片包片,责任到人,加密巡查,严防死守,坚决遏制秸秆禁烧和抛弃入河行为;2、加强秸秆还田、综合利用工作的推动落实和技术指导,加强对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加强对外来跨区域作业农机服务队的技术监督和管理;3、对不粉碎还田或暂时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秸秆,负责建立秸秆收储体系,在每个行政村设置若干个集中堆放点或临时堆放点,并建立秸秆收集、转运队伍;4、在主要路段、行政村悬挂宣传标语,营造秸秆禁烧氛围;5、配备相应的灭火装备,在夏收高峰时段成立多个应急巡查组,及时处理焚烧火点,确保严格禁烧区域零火点、省市督查组零查处。

环保办:1、负责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全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巡查方案;2、组织派出所、城管等部门成立联合巡查组,集中办公、分组巡查。加强对全镇范围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督查,重点加强对严格禁烧区域、重点焚烧时段的巡查和应急处置;3、牵头组织对各行政村禁烧工作的督查考核;4、畅通投诉渠道,保证举报电话24小时值守,受理群众投诉;5、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宣传,负责印制秸秆禁烧通告分发至各行政村,及时宣传报道禁烧工作先进典型,公开曝光违规焚烧事例。

农服站:1、负责镇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日常工作;2、组织、督促、指导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扶持和发展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工业原料化等多形式利用途径,从根本上解决秸秆出路问题;3、加强秸秆还田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术指导和资金扶持,加强对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加强对外来跨区域作业农机服务队的技术监督和管理,切实提高秸秆还田率;4、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教育,切实做好秸秆禁烧的源头控制工作;5、积极争取上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专项支持,研究制定我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扶持政策。

监察室:1、配合环保部门对各行政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考核;2、负责查处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派出所:1、派专人、专车参加秸秆禁烧联合巡查工作;2、对不听劝阻、大面积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实施强制性措施;3、随时做好大面积秸秆焚烧的灭火准备。

财政所:1、严格执行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做好奖惩兑付;2、配合农林部门,根据上级政策研究制定我镇秸秆综合利用相关财政补贴优惠政策。

城管办:1、派专人、专车参加秸秆禁烧联合巡查工作;2、负责集镇段及周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树叶现象的巡查和处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