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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表彰2018年度农村综合考核优胜村的决定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417Q/2019-0000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指前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指委发〔2019〕4号 发布机构 指前镇
生成日期 2019-02-01 公开日期 2019-02-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2018年度农村综合考核优胜村的决定
 
关于表彰2018年度农村综合考核优胜村的决定
指委发〔2019〕4号

各党(总)支部:

2018年,各行政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区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克难奋进、苦干实干,为全镇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村“两委”的积极性,根据《2018年指前镇农村综合管理目标考评办法》,经研究,决定授予社头村、东浦村、指前村、建春村“2018年度农村综合考核优胜村”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村要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再鼓干劲、再添举措、再创佳绩。全镇各村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埋头苦干、追赶超越,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在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作出更大的成绩。

2019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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