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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62P/2019-0005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农业农村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农发〔2019〕158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9-10-24 公开日期 2019-10-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坛农发〔2019〕158号

各镇(街道)农服站(农村工作局、经发办、农业农村办)、财政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推进农机化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农机合作社(主要依靠农业机械从事作业和服务的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促进农机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农机维修服务保障能力,构建完善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及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6号 苏财农〔2019〕37号)、《关于下达 2019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预算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9号 苏财农〔2019〕40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2018〕126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8〕150号 苏农财〔2018〕37号)及常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意见及资金预算(省第一批、市第二批)的通知》(常农计〔2019〕2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领导同意,制定了《2019年省级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项目申报

各镇(街道)农服站(农村工作局、经发办、农业农村办)要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指导有关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二、加强项目申报审核

各镇(街道)农服站(农村工作局、经发办、农业农村办)要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制暂行规定》(苏财预〔2013〕21号),相关各方须共同填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3)。

三、及时报送申报材料。

请各镇(街道)农服站(农村工作局、经发办、农业农村办)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按《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要求向区报送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胶装),其中区农业农村局1份,财政局农财科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方式:农业农村局0519-80189181       联系人:钱俊

财政局0519-82338785  联系人:周建忠

附件:

1、2019年度省级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19年省级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申报书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4、2019年度省级农机合作社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5、标志牌式样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19年9月30日

全文及附件下载: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点击下载)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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