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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9年金坛区农机报废更新扶持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62P/2019-0003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农业农村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农发〔2019〕129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9-08-24 公开日期 2019-08-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9年金坛区农机报废更新扶持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年金坛区农机报废更新扶持办法的通知
坛农发〔2019〕129号

各镇(街道)农服站(经发办、农业农村办、农业农村局)、有关企业:

现将《2019年金坛区农机报废更新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9日

2019年金坛区农机报废更新扶持办法

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能耗农业机械,鼓励引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切实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根据《江苏省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操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农民自愿、财政扶持的原则,以绿色生态为导向,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以旧换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农机报废更新扶持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

二、补贴对象

符合今年省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机回收单位。

三、报废机具范围

已在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注册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轮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四、操作程序

(一)申请。(二) 交售报废机具。(三) 报废登记。

(四) 现场拆解。(五) 申请购机。(六)兑现扶持资金。

五、回收单位认定

我区承担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农机回收单位是:

(一)金坛云阳农机专业合作社(地址:金坛区金城镇后阳街88号,联系人:陈云,电话:13616135598);

(二)金坛区金昌农机有限公司(地址:金坛区晨风路168号院内,联系人:申金昌,电话:82321511 ;13906149020);

(三)金坛下杖农机专业合作社(地址:金坛区薛埠镇下杖村委会院内,联系人:卞国珍,电话:13806140082)。

六、补贴标准

机型

类别

报废年限(年)

省补贴金额(元)

轮式拖拉机

20马力以下(<14.7KW)

10

1000

20-50马力(含)(14.7-36.75 KW(含))

15

2500

50-80马力(含)(36.75-58.8 KW(含))

15

5000

80-100马力(含)(58.8-73.5 KW(含))

15

8000

100马力以上(>73.5 KW)

15

11000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0.5-1Kg/s(含)

12

3000

喂入量1-3Kg/s(含)

12

5000

喂入量3-4Kg/s(含)

12

7000

喂入量4Kg/s以上

12

10000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3行,35马力(含)(25.73KW(含))以下

12

6000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25.73KW(含))以上

12

16000

说明

1、报废后必须更新才能享受省级补贴。2、省级补贴指已在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注册登记的轮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3、报废一台轮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只能获得相对应机具的购机补贴或扶持资格。

备注

按报废实际数量,给予农机回收单位300元/台补贴。

七、工作职责

(一)报废机具所有人

1、出具需要报废的农业机械所有权证明;

2、提供报废农业机械并交售给农机回收单位;

3、到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物质装备管理科出示《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填写《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确认表》;

4、按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办理购机手续;

5、到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物质装备管理科办理新机注册登记手续;

6、办理申请结算报废补贴资金及购置新机补贴资金手续。

(二)农机回收单位

1、建立健全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按照报废机械所含金属、橡胶等材料折算残值,与报废农机所有人公平交易,并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

3、拆解前应通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物质装备管理科,在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物质装备管理科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对回收的报废农业机械进行拆解,在实施解体前、解体后要进行拍照建档;

4、对拆解后的“五大总成”进行破坏性处理,对有利用价值的其他零配件,可以作为维修零配件使用,使用时必须注明“回用件”字样;

5、建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档案、拆解物资出售档案和回用件保管使用台账,定期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回收情况;

6、发现回收的农业机械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主动接受区农业农村局的检查监督。

(三)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物质装备管理科

1、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不得办理注册登记;

2、对报废农业机械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建立报废登记档案;

3、受理并现场监督农机回收单位拆解报废农业机械。

八、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应按照程序办理,及时在购置补贴系统中“报废补贴信息”中录入;农机回收单位须建立报废回收台账,按要求详细列明报废机具、回收残值、审批审核信息等并定期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物质装备管理科;农机部门要加强报废农机的回收、拆解等过程的监管。经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对报废更新资格及购机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公示后,财政部门通过银行账号将省级报废补贴资金及购置新机补贴资金一并发放。

附件:

1.农业机械报废回收证明

2.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确认表

3.报废农业机械现场拆解认定书

4.2019年金坛区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告知书

全文及附件下载:关于印发2019年金坛区农机报废更新扶持办法的通知.doc(点击下载)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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