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秸秆禁烧成效,切实做好2019年夏收季节的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区攻坚办《关于扎实做好2019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区环委会《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2019年夏收季节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镇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金城镇2019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我镇2019年夏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巡查时段
2019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二、巡查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区域。重点巡查区域为340、241省道、出入城区主要公路两侧纵深2公里;加油站(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居民集中区以及城市重点公用设施等敏感区域周边。
三、巡查目标
夏收期间,全镇范围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秸秆抛入河塘沟渠等行为,实现国家、省卫星遥感监测和省、市、区督查组巡查“零”火点记录;秸秆及时清运、堆放,无乱堆乱弃现象,不发生一起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
四、工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成立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党政成员为副组长,各村党总支书记、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村也要相应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班子,落实具体的巡查责任人员。
2. 严格禁烧巡查。继续实行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驻村巡查督查工作机制,镇成立11个巡查工作小组和1个督查巡查组,督促、配合各村做好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各巡查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点情况(火点时间、具体位置、面积等),要及时组织或通知相关村进行处置;督查巡查组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点,要通知相关村委及时处置,做好记录并现场取证。对上级巡查发现或通报的火点情况,各村要迅速处理,认真查找原因,上报核查结果,并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3. 严格落实责任。继续实行镇驻村党政领导、机关巡查人员、村党总支书记负责制,以村包干,各驻村部门人员具体协助各村做好秸秆禁烧和巡查工作。各村要切实担负起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主体的责任,在收割的高峰时段实行24小时巡查,分工包干,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坚决制止秸秆焚烧和抛河行为。
4. 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会议、横幅、标语、宣传栏、音响等形式加大宣传,向农户送达区、镇有关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并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和焚烧秸秆的危害,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组织得力、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要认真总结并宣传报道,对措施乏力、秸秆焚烧严重的村组要公开曝光。
5. 强化奖惩考核。镇党委政府将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办法、镇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以及镇政府的相关考核规定,继续实行驻村党政领导、驻村部门以及各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捆绑式考核。对通报的第一把火(第一处火点),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对享受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田块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的,以及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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