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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扶贫领域风险防控常态化督查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2144/2019-0002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扶贫开发 金城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镇政发〔2019〕20号 发布机构 金城镇
生成日期 2019-04-08 公开日期 2019-04-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扶贫领域风险防控常态化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扶贫领域风险防控常态化督查的通知
镇政发〔2019〕20号

各村:

根据常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区“阳光扶贫”工作开展专项巡查后,提出的“扶贫领域风险防控管理不到位,未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的问题,为切实加强我镇低保及各类社会救助的规范管理,增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镇各类救助资金、制度落实情况和各类救助管理管理平台使用情况集中督查,加强对低保和各类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查找漏洞,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类社会救助的管理,确保资金规范运行,切实保障和维护我镇广大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督查内容

1.查程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定期复核。

2.查资金。查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使用是否管理规范。

3.查发放。查有无户卡村代管,人死亡后资金截留、冒领现象。

三、相关要求

1.各村每月10号、20号之前分别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死亡人员信息、新增人员信息报镇民政办。

2.各村每月5号、20号之前分别将城乡低保、城市三无、孤儿、困境儿童新增人员信息、死亡人员信息报镇民政办。

3.各村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10号、20号之前将分散供养五保户新增、死亡人员信息报镇民政办。

4.各村及时上报各类优抚对象新增、死亡人员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5.各村每月20号之前将城乡低保长期公示,其他救助对象实时更新公示。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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