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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城镇统战信息、统战宣传报送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2144/2019-0002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金城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镇委发〔2019〕14 号 发布机构 金城镇
生成日期 2019-03-31 公开日期 2019-04-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城镇统战信息、统战宣传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城镇统战信息、统战宣传报送工作的通知
镇委发〔2019〕14 号

各村,各统战系统单位:

为扩大统一战线影响,开展创造良好的统战工作社会舆论环境,推动我镇统战信息、统战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各村、镇统战系统各单位,镇机关各科室。

二、报送媒体

各单位、各部门在《新华日报》、《中国统一战线》、“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挚友》、“江苏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江苏统一战线官方网站、常州同心网、《常州统战》、“常州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等9个媒体上被录用的统战宣传发稿量。

三、报送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宣传类:

1.《中国统一战线》杂志、“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单独采用、独立成篇的稿件;简讯类稿件。

2.《新华日报》单独采用的统战工作宣传稿件。

3.《挚友》杂志单独采用、独立成篇的稿件;简讯类稿件(包括图片新闻)。

4.“江苏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上单独采用、独立成篇的稿件;简讯类稿件(包括图片新闻)。

5.江苏统一战线网站、常州同心网网站。(可在线学习)

6.《常州统战》杂志、“常州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单独采用、独立成篇的稿件;简讯类稿件。

信息类:

1.上报信息被市委统战部采用的,动态类信息、社情民意类信息;

2.上报信息被市委办、市政府办采用,省委办、省政府办采用,被中办、国办采用;

3.上报信息省委统战部采用,被中央统战部采用。

四、报送任务

各村、镇统战系统各单位本年度至少报送4篇统战信息、统战宣传稿件,且必须被以上任一部门或媒体单独采用1篇,方可视完成本年度统战宣传和统战信息任务。

五、报送要求

1.以各村、镇统战系统各单位分管统战工作的干部,撰写统战题材稿件为主,同时鼓励新闻工作者参与撰写统战题材稿件。

2.宣传稿必须以统战工作为主要内容,突出统战特色。信息必须真实可信。

3.报送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各单位宣传、信息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作为本单位目标责任报送的重要依据。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委员会

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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