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根据常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区“阳光扶贫”工作开展专项巡查后,提出的“扶贫领域风险防控管理不到位,未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的问题,为切实加强我镇低保及各类社会救助的规范管理,增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镇各类救助资金、制度落实情况和各类救助管理管理平台使用情况集中督查,加强对低保和各类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查找漏洞,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类社会救助的管理,确保资金规范运行,切实保障和维护我镇广大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督查内容
1、查程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定期复核。
2、查资金。查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使用是否管理规范。
3、查发放。查有无户卡村代管,人死亡后资金截留、冒领现象。
三、相关要求
1、各村每月10号、20号之前分别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死亡人员信息、新增人员信息报镇民政办。
2、各村每月5号、20号之前分别将城乡低保、城市三无、孤儿、困境儿童新增人员信息、死亡人员信息报镇民政办。
3、各村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10号、20号之前将分散供养五保户新增、死亡人员信息报镇民政办。
4、各村及时上报各类优抚对象新增、死亡人员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5、各村每月20号之前将城乡低保长期公示,其他救助对象实时更新公示。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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