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日下午,区长沈东在市民中心A座8楼东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家近期安全生产要求与相关会议精神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进行了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
会议认为,“3·21”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责任和原因,总结了8个方面主要教训,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新发展理念、对安全发展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纪执法的鲜明态度。
会议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汲取教训,深入检查反思,扎扎实实开展好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增强全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会议听取了《常州市金坛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出台《常州市金坛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是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和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区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一是以更高的站位树牢和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守安全生产首位制,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二是以更坚决的态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紧扣省市条线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统一,各司其职、提前谋划、迅速行动,聚焦重点、条块结合、齐抓共管,从严从紧落实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任务;三是以更有力的举措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有效提高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原则同意区应急管理局提出的《常州市金坛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定。
三、会议听取了《常州市金坛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常州市金坛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差别化政策实施意见(试行)》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实施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及差别化政策,有利于实现要素资源合理、优质、高效配置,引导工业企业加速转型升级,进而推动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事关全区企业提质增效,事关金坛未来持续发展。各部门各单位一方面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折不扣执行好文件要求,对于条件成熟的,要敢于先行先试,作好总结推广;另一方面要重视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强化信息保密制度,建立更正纠错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稳步推行。
会议原则同意区工信局提出的上述两个文件,其中《常州市金坛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待修改完善后发文施行,《常州市金坛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差别化政策实施意见(试行)》待履行相关程序后再发文施行。
四、会议听取了《常州市金坛区加强犬只规范化管理办法》《常州市金坛区城区养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制定养犬管理办法和开展城区养犬整治工作,有利于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提升市容环境和卫生水平,保护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
会议要求,文件出台后,公安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好犬只管理和城区养犬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全区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会议原则同意金坛公安分局提出的《常州市金坛区加强犬只规范化管理办法》《常州市金坛区城区养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待修改完善后发文施行。
五、会议听取了常州市金坛区2018年度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的常州市金坛区2018年度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施行。
六、会议听取了《常州市金坛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区发改局提出的《常州市金坛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文施行。
七、会议听取了《关于调整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老职工租金补贴和新职工逐月住房补贴比例的通知》的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区住建局提出的《关于调整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老职工租金补贴和新职工逐月住房补贴比例的通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文施行。
八、会议听取了关于理顺我区执行机关工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有关事项的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区人社局提出的关于理顺我区执行机关工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有关事项,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施行。
九、会议听取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限额数核定事项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研究确定各单位社会化用工总量限额是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之一,区人社局等部门要以核定的限额数作为最高标准,把好关、守好门,以最强的执行力推进贯彻落实;要努力探索我区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进一步构建起明确统一、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
会议原则同意区人社局提出的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限额数核定事项,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施行。
十、会议听取了《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方案》《关于调整2020年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标准的方案》的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区人社局提出的《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方案》《关于调整2020年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标准的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文施行。
出席:沈 东 陶 伟 刘明江 王晓航 周文俊
朱 霞 宋 雨
缺席:周新生
列席:陈伟刚 岳惠剑 李佳真 冒丽萍 徐 俊
于忠俊 何云华 吴 英 潘明志 尹 韧
王 勇 王新强 王少云 潘政权 黄建平
韩巧生 陈建军 邓九胜 汤 芳 刘国荣
贺国洪 巫政强 闫炳泉 陈兴龙 张志荣
顾荣春 张伟波 杨颐华 潘建华 陈锁连
季 成 刘 丹 庄文华 汤立军 赵立峰
王 勇(人民银行)
主持:沈 东
记录:张继华 蒋 巍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19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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