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2日上午,区长沈东在市民中心A座8楼东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常州市金坛区国有房屋处置指导意见》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出台国有房屋处置指导意见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要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有力推进好此项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区住建局提出的《常州市金坛区国有房屋处置指导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区政府办公室发文施行。
二、会议听取了《常州市金坛区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出台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是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的迫切需要,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研究,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共同做好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实施意见落地落实落细。
会议原则同意区住建局提出的《常州市金坛区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区政府办公室发文施行。
三、会议听取了茅东矿区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情况及设计方案变更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茅东矿区在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程实施过程中,整治区域现场发生局部自然滑塌,且发现“海波痕地质遗迹”,需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局部变更。设计变更造价增加超过300万元,根据《常州市金坛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坛政规〔2017〕2号)规定,该方案变更须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会议要求,茅管会要做好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衔接,加强“海波痕地质遗址”保护,同时加快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区审计局要加强对项目的审计监督。
会议原则同意茅管会提出的茅东矿区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变更。
四、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金坛区2019年1-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区财政局要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提出2020年预算编制的原则性指导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区财政局提出的《关于常州市金坛区2019年1-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出席:沈 东 陶 伟 周新生 王晓航 周文俊 朱 霞 宋 雨
缺席:刘明江 陈伟刚
列席:谭 峥 岳惠剑 李佳真 冒丽萍 周忱成 陆礼军 汤国忠 王 勇 何云华 于忠俊 陈建军 陈 俊 黄建平 王国元 史云峻 彭云俊 潘洪军 庄月芳
主持:沈 东
记录:张继华 李楚熊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19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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