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0日上午,区长沈东在市民中心A座8楼东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区政法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特别是公安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在九类涉黑涉恶案件中,实现了破案数、破案率、抓获数、判决生效数“四个提升”,在打击涉黑涉恶团伙上取得了“两个突破”,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社会秩序、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会议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政治要求高、行动要求快、成效要求实的重大政治任务,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既是迎接中央督导检查的工作需要,也是稳定社会环境的现实需求。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二要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做到专款专用;三要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行为,发挥基层干部骨干作用;四要进一步加强条块联动和部门协作,增强工作合力;五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掀起扫黑除恶宣传攻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会议强调,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要对全区的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做到应知应会,动态掌握相关情况,早部署,早落实,早见效。全区上下要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强的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二、会议听取了《金坛区棚户区改造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市场化建设回购管理办法》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棚户区改造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市场化建设回购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而且有利于满足居民多样化保障安置需求,有效改善百姓居住水平。
会议原则同意区住建局提出的《金坛区棚户区改造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市场化建设回购管理办法》,区司法局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三、会议听取了《金坛区房屋搬迁安置房调剂指导意见(试行)》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出台我区房屋搬迁安置房调剂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操作流程,既有利于规范房屋搬迁安置房调剂操作行为,同时也有利于防范法律风险。
会议要求区司法局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区住建局做好相关指导工作, 对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由区政府办公室发文施行。
四、会议听取了《金坛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五十百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五十百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既是落实上级部门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现实需要。
会议要求,区住建局牵头实施,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整合资源,本着统筹规划、节约集约的原则,认真谋划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精品村、宜居村建设实施“以奖代补”,示范村建设资金由区级统筹研究确定。在加强农村环境硬件设施投入的同时,充分发挥农村、农民的主体作用,抓好软件建设,认真践行绿色生态理念,培育乡村文明新风。
会议原则同意区住建局提出的《金坛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五十百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修改完善后由区政府办公室发文施行。
五、会议听取了《金坛区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破产扶助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破产扶助专项基金的设立,不仅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盘活破产企业资产,而且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会议要求,区财政局要加强基金管理,做好基金的保障工作;区法院要力争盘活破产企业资产,用好破产企业分配尾款归集,做大做强破产扶助专项基金,为金坛破产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原则同意区法院提出的《金坛区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破产扶助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六、会议听取了金坛长荡湖科技创业园建设项目防排烟变更事宜
会议认为,因长荡湖科技创业园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于2018年12月取得,其消防设计、施工必须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2018—08—01实施)执行,新标准的要求比旧标准要求更高,工作量大大增加,导致合同变更造价增加超300万元,按照《常州市金坛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坛政规〔2017〕2号)要求,金坛长荡湖科技创业园建设项目防排烟变更须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会议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务必规范建设标准,区审计局做好相关审计工作,确保项目消防顺利通过验收。
会议原则同意金坛控股提出的金坛长荡湖科技创业园建设项目防排烟变更事宜。
七、会议听取了指前圩堤加固工程(一期)项目工程变更事宜
会议认为,指前镇温草圩北大埂2.45公里圩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汛期水情较大的情况下或将存在再次决堤的危险,筑牢防汛安全网,加固圩堤以防患于未然,势在必行。合同变更造价增加超300万元,按照《常州市金坛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坛政规〔2017〕2号)要求,指前圩堤加固工程(一期)项目工程变更须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会议要求,项目工程实施主体务必规范建设标准,力争打造精品工程。区审计局要做好相关审计工作,确保项目工程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会议原则同意区水利局提出的指前圩堤加固工程(一期)项目工程变更事宜。
出 席:沈 东 陶 伟 刘明江 周新生 王晓航
周文俊 朱 霞 王 斌 凤启龙 宋 雨
列 席:谭 峥 岳惠剑 李佳真 徐 俊 宋文良
诸葛林 李 祁 吴 英 宗 华 徐 飞
周 涌 施 顺 王和荣 吴军华 孙 凯
王 勇 何云华 于忠俊 陈建军 韩巧生
陈 俊 邓九胜 袁永炜 王 初 陈兴龙
谢晓骏 周 玲 吴文忠 潘洪军 庄文华
徐留军 张 倩 李文俊
主 持:沈 东
记 录:张继华 吴 锦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19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