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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1XC/2019-0002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会议纪要 组配分类 政府常务会议 政府办 政府常务会议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9-03-06 公开日期 2019-03-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纪要
 
区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9年3月2日下午,区长沈东在市民中心B座一楼望华厅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讨论全区“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会议认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全区上下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从严整治、持续发力,保质保量完成专项清理整治任务。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将“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杜绝观望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上级最新要求落实到位;各板块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保障专项清理整治有序推进;永强水产项目有效拉动了水产品销售,带动了辖区内农民增收致富,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完善用地手续,相关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申报衔接工作;对自然资源部总督办前不久下发的1311个疑似图斑,各板块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标准,迅速组织力量逐宗实地核查并及时上报区“大棚房”整治办,同时各板块、各部门要抓好日常巡查摸排工作,确保将每一个“大棚房”问题都排查出来并纳入专项清理整治范围;各板块和相关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新增“大棚房”违建项目。

二、会议研究讨论《区属国有股权委托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区属国有股权委托管理企业名单(第一批)

会议认为,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巡视整改要求,我区在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基础上形成《区属国有股权委托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讨论稿),通过深化国有公司改革、强化规范管理达到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目的。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统一思想、服从改革大局,认真组织文件学习和业务培训,按各自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好文件各项要求;周文俊副区长会同区财政局牵头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避免产生管理混乱;各相关单位要特别关注改革运行中新情况新挑战,严防可能发生的新风险。

会议原则同意《区属国有股权委托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区属国有股权委托管理企业名单(第一批),其中《区属国有股权委托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提交区委常委会研定。

出 席:沈 东  陶 伟  刘明江  周新生  王晓航

周文俊  朱 霞  凤启龙

缺 席:王 斌

列 席:谭 峥  帅建军  岳惠剑  李佳真  周忱成

徐 俊  诸葛林  陆礼军  杨 健  陶 俊

李 祁  宗 华  徐 飞  周 涌  施 顺

王和荣  吴军华  孙 凯  尹 韧  于忠俊  

邓九胜  陈建军  陈忠平  陈 俊  练晓华

史荣生  刘亦波  周 胜  谢臣相  杭爱民

主 持:沈 东

记 录:张继华  蒋 巍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19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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