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加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提高办文质量,现将《关于“苏科贷”(金坛)扩面支持高质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市政府审议发布。您可在2019年8月16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邮件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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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6日
关于“苏科贷”(金坛)扩面支持高质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工作方案
(讨论稿)
根据《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3〕8号)、《关于在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中开展“苏科贷”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苏科高〔2013〕26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对高质量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切实加强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紧密结合,现就“苏科贷”(金坛)扩面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建立扩面资金池
经省科技厅管理服务中心同意,在开发区(华科园)试点“苏科贷”工作基础上,将“苏科贷”(金坛)资本金由500万元额度提高到1240万元额度,并按照1:20倍杠杆率由省管理服务中心联合相关银行设立2.5亿元的“苏科贷”(金坛)资金池。扩面资本金由各镇、街道、园区根据区域科技企业融资需求进行认购,分别为金科园(金城镇)200万元、薛埠镇100万元、直溪镇100万元、朱林镇100万元、指前镇90万元、儒林镇100万元、西城街道50万元。
二、明确“苏科贷”政策
“苏科贷”主要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省高新技术培育库企业、省民营科技型企业等)进行金融支持,执行人民银行的同期基准利率,享受企业高管个人房产非足额抵押,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的首贷企业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的续贷和年销售收入2000-5000万元(含)的企业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三、加强扩面组织领导
1.健全管理体制。建立分级负责、集体审定工作机制,各镇区(街道)负责对申请贷款企业情况进行初审并作出推荐意见;合作银行独立对申请贷款企业的财务、经营等情况开展风险审核评估并提出意见;区科技局、区金融监管局负责对申请贷款企业进行入库和信贷审核。
2.风险责任承担。根据省关于鼓励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的相关规定,对首贷企业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按省45%、镇区(街道)45%、合作银行10%的比例承担风险补偿;续贷和首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按省40%、镇区(街道)40%、合作银行20%的比例承担风险补偿。
3.开展绩效评估。加强对各镇区(街道)及合作银行上一年度“苏科贷”(金坛)的贷款规模、贷款增幅、贷款企业数和不良贷款风险补偿情况等指标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增减“苏科贷”(金坛)融资资金池的重要依据。
附件1.申请“苏科贷”(金坛)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2.企业申请“苏科贷”(金坛)工作程序
3.“苏科贷”(金坛)合作银行的基本条件
附件1:
申请“苏科贷”(金坛)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金坛区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
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对于科技服务业及模式创新企业,具备科技服务相关资质证书、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或服务标准、拥有支撑其科技服务或模式创新的技术诀窍等;
(三)上一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四)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
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上一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六)法人代表或高管拥有一套可以抵押的个人房产(价值不低于贷款金额的50%)。
已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入库培育企业、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及省民营科技型企业的企业可优先推荐。
附件2:
企业申请“苏科贷”(金坛)工作程序
贷款周期为一年一次,申请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一)企业登录“苏科贷”网站网上申报系统填写贷款申请,注册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线填写《“苏科贷”项目申报书》;
(二)镇区(街道)审核并组织相关企业填报《“苏科贷”申请企业信息表登记表》
(三)科技局、金融监管局负责审核入库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四)合作银行信贷审查,出具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苏科贷”贷款备案申请表,(苏科贷)贷款备案申请表所在镇区(街道)盖章一式二份送区科技局审核备案;
(五)省管理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出具“苏科贷”贷款备案意见;
(六)企业根据银行要求开立结算账户,并将该账户作为
主要结算账户,接受银行对企业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
(七)银行发放贷款;
(八)镇区(街道)、合作银行对贷款企业每3个月进行一次贷后检查,企业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检查。省管理服务中心每半年根据贷后检查意见抽取部分贷款企业进行现场审查;
(九)贷款到期,企业按时归还后,合作银行出具《贷款
清偿告知书》,企业配合填写《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镇区(街道)一并交至省管理服务中心,通知企业办理房产的解押。
附件3:
“苏科贷”(金坛)合作银行的基本条件
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商业银行、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均可申请参与:
(一)有意愿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二)自身实力较强,有较多的服务网点;
(三)市级以上分行设有单独的科技金融管理部门,有专人开发各类科技金融产品;
(四)能够提供优惠的合作条件,可给予省地资金放大10倍及以上的贷款授信;
优先支持设有科技支行、开展科技信贷专营品种的银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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