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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坛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五十百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9-04-1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全面落实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区三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及《金坛区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等文件要求,科学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拟定了《金坛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五十百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现将起草的《金坛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五十百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19年 4月19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A564室

联系电话:0519-82698216    

电子邮箱:80426045@qq.com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0日

金坛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五十百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区三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及《金坛区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等文件要求,同时结合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科学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金坛实际,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五十百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战略为载体,围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治理和村容村貌、基础设施、文明素质提升等重点任务,开展金坛区“五十百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持续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金坛全域美丽乡村。到2020年底,在全区规划发展村中,打造“村庄优美、环境整洁、设施完善、乡风文明、产业兴旺”的美丽宜居村庄100个左右,其中推进建设5个示范村(示范片区),打造10个精品村、建设85个宜居村。在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的基础上,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工作开展,结合《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部署安排,对全区范围内所有村庄开展清洁行动,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工作,建设“整洁村”。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整洁有序,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原则

区级主导、多方参与。坚持区级主导、镇(街道)主抓,区委区政府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分管领导、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示范村(示范片区)、精品村、宜居村、整洁村”目标类别,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环境整治村庄分类筛选和命名

金坛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村庄分为“示范村(示范片区)、精品村、宜居村、整洁村”四大类别开展建设和整治。

“示范村(示范片区)”是根据《常州市美丽乡村示范区(点)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选择最具优势、最具产业特色的村庄,打造最美示范村(示范片区)。

“精品村”是在原有的省、市、区级美丽乡村、三星级康居村建设的基础上,对村庄再提标,建设金坛精品村庄。

“宜居村”是在规划发展村中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庄,按照宜居村标准进行建设,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求。

以上三类村庄均属于省、市考核的美丽宜居村庄范畴,需由区级筛选明确,建设整治完成经区级考评认定后正式命名。

“整洁村”是按照《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部署,在全区所有村庄中开展“三清一改”行动。整治完成后由各镇(街道)按照标准组织考评,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检,达标后命名。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申报及核准

每年初,各镇(街道)根据《金坛区“五十百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村庄建设标准》,结合本辖区范围内规划发展村的实际情况,上报各类美丽宜居村庄名录。上报后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后最终确定实施村庄。

(二)编制规划

美丽宜居村庄任务确定后,由各镇(街道)组织各村委托规划编制单位编制本村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规划。要突出本村特色,主题鲜明,对“一村一品、一村一景”把握到位,讲究乡土气息,避免城市化。

(三)组织实施

根据制定的《金坛区“五十百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村庄建设标准》及本村建设规划,由各镇(街道)组织所在村负责实施。实施过程中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确保全区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顺利进行。2019年的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及开展“三清一改”行动村庄的整治任务原则上应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验收

每年年底,当年度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完成后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验收,考评结果报领导小组确认达标后命名。开展“三清一改”行动的村庄由各镇(街道)组织验收,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抽检,达标后命名。

(五)长效管护

建立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制度,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建设成果。有明确的卫生保洁、垃圾收运、绿化养护人员负责村庄环境卫生日常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奖惩措施健全,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金坛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具体负责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牵头协调,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将此纳入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重要议事日程,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统筹推进各项建设、整治任务。

(二)强化执行责任。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指挥长”,负责本村建设行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三)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政府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示范村(示范片区)的建设资金由区级统筹研究确定;精品村、宜居村在验收达标命名后以“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具体资金补助办法另行制订),原则上精品村每村不超过200万元,宜居村每村不超过50万元;开展“三清一改”行动的村庄,区级结合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设立专项考核奖励资金500万元,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进行相应奖励。

(四)多方力量参与。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宣传一批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

(五)健全公开监督机制。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地方可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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