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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调整听证会公告(第1号)
  信息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2019-04-0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稳妥推进我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有关规定,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19年5月组织召开金坛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6名,其中消费者8名,经营者3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消费者协会1名,政府部门1名。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3名,新闻媒体3家。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并现场公证的方式确定;当报名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时,所缺名额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

2.经营者参加人由区交通运输部门推荐产生。

3.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政府部门等参加人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聘请产生。

(二)旁听人员

通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并现场公证的方式确定。

(三)新闻媒体

由区发展和改革局邀请产生。

三、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的报名条件

(一)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市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了解出租汽车行业和运价情况。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

5.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市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提问,并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9年4月8日-4月1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报名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报名,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科(清风路1号A座643室)现场填写相应的报名表。联系电话:82883322。

特此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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