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人大代表建议 > 内容
坛建复〔2019〕第10号 关于对金坛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7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1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吕庆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白龙荡中心村铺设天然气管道的建议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燃气主管建设

目前,最近的燃气主管位于S241与金坛大道交叉路口,如果要接入白龙荡中心村,需沿在建的茅山旅游大道将燃气管道延伸敷设,穿越丹金溧漕河,经新龙路接入该区域,全长约3公里,投资总额约200万元,金坛港华燃气公司正在办理前期手续,燃气管道的具体施工时间要根据交通部门茅山旅游大道的主体施工进度来安排,需随路同步铺设。

二、燃气支管及进村接户

对从茅山旅游大道进入白龙荡中心村以及村庄内燃气管道接入工程,在确定外围燃气主管接入时间后,需由金城镇政府来协调相关事项,明确该辖区内燃气管道工程立项、规划的建设主体,金坛港华燃气公司作为施工方开展管道施工及安装。

三、费用问题

由于目前我区的城镇管道燃气建设运营为市场化模式,金坛港华燃气公司为自负盈亏的民营企业,因此白龙荡中心村最终入户接管费用需市场各方主体协商明确一致后,才能妥善实施。

四、时间进度安排

具体时间进度安排取决于茅山旅游大道的施工进度、金城镇辖区内相关规划、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接管安装费用的协商情况。拟计划在2019-2020年期间内完成。

感谢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签发人:陈建军

经办人:于 溢

联系电话:82698209

(单位印章)

2019年7月15日

坛建复〔2019〕第10号 关于对金坛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71号的答复.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