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人大代表建议 > 内容
对金坛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47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卫健局 发布时间:2019-09-0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戴建敖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费报销的建议》的建议(编号147)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费报销流程,我区目前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群众凭计生办出具的介绍信去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符合报销要求的相关费用直接减免,由计生办和医疗机构结算;另一种是群众在医疗机构实施手术后,持发票到镇计生办报销,为方便群众,一般由村计生专干代办。

2.关于术后的B超随访,区卫健局于2015年7月下发了《关于在医疗机构开展计生孕情、环情监测工作的通知》,群众凭村(居)专干出具的证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免费检查,费用由各镇计生办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3.关于手术费报销标准较低的问题,常州市卫健委已经草拟了相关提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待正式文件出台后,我区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即可。

签 发 人:袁永炜

经 办 人:承 莉

联系电话:82886283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