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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坛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45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卫健局 发布时间:2019-09-0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张勤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西门社区卫生室重新选址的建议》的建议(编号145)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8年为建设西门社区卫生服务站,经多方协调,金城镇卫生院租用原中医医院门诊部建设了西门社区卫生服务站,并一直使用至今。10年来,西门卫生服务站为西门社区的居民开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于服务站地处西门社区范围之外,确实给西门社区居民带来不便,不能更好地提供方便、快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此,我局会同金城镇卫生院经过多次论证,按照公平、高效的原则,决定移址新建。

2019年,年初选址西门社区文化路7—34、35号建设西门社区卫生服务站。该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62平方米,总投资36万,目前已经完成工程招标,计划年底投入使用。

签 发 人:袁永炜

经 办 人:吕 俊

联系电话:82838215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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