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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慧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适龄幼儿进行入园身体、心理健康体检的建设》的建议(编号143)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进行入园体检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要求,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妇计中心和各镇卫生院每年从6月1日起,启动全区秋学期的入园体检工作。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查,规范填写“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不擅自改变健康检查项目。在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
二、充分利用健康档案
出生后,各助产机构即为孩子建立了健康档案,发放全省统一的《0~6岁儿童保健手册》;妇计中心和各镇卫生院将孩子不同月龄的健康情况记录在手册上。对于特殊儿童纳入高危儿管理系统,增加体检次数和指导。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对于特殊儿童有个初步了解。
三、加强托幼机构内儿童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不断强化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规范》做好常见病预防与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1.托幼机构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2.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3.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4.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5.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针对建议,我们一是加强了全区入园体检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二是加强了对托幼机构的业务指导,2019年组织了全区保健人员岗位复训;三是加强了对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妇计中心专题制作了《宝宝要入园了,爸爸妈妈需要做好哪些方面的准备》的微信,要求家长做好入园前的心理、能力、物品的准备。
签 发 人:袁永炜
经 办 人:吕 俊
联系电话:82838215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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