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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坛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50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8-1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周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大病救助相关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述,我区现行低保政策能较好的解决“收入型”贫困问题,但“支出型”致贫现象越来越突出。许多因病致贫家庭收入虽高于低保标准,但刚性支出已抵消甚至远远超过家庭收入,其生活水平实际上低于低保标准。为了积极应对困难家庭边脱贫、边返贫的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社会救助的要求,探索建立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并结合金坛区实际,制定了《常州市金坛区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出台。《常州市金坛区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办法》(坛政发〔2019〕54号)主要是针对我区城乡居民因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刚性支出较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的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社会救助,根据家庭收入、刚性支出情况综合确定,主要包括:医疗救助、生活救助。

2019年是民政改革和全区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脱贫攻坚大局,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加大兜底保障力度,提高服务保障能力,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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