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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坛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36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指前镇 发布时间:2019-08-1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施飞飞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尽快实施指前镇庄阳村至芦溪、丰产村农村道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路段从2017年起就上报区交通局拟列为农村道路提档升级项目,但省里农村道路提档升级项目计划已取消。对于该路段的改造,我们将积极向上级交通部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在没有改造以前我们将在近期与庄阳村委对接,督促其尽快对破损路面进行维修。指前镇政府根据财力情况择时进行改造提升。 

签 发人:施  顺

经办人:朱训杰

联系电话:0519-82750029

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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