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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长荡湖旅游度假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4104X7/2019-0000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长荡湖旅游度假区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长委字〔2019〕7号 发布机构 长荡湖旅游度假区
生成日期 2019-02-12 公开日期 2019-02-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长荡湖旅游度假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长荡湖旅游度假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坛长委字〔2019〕7号

机关党支部,湖管会管理处党支部,长荡湖控股党支部:

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指导方向。为坚决抓好贯彻执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地生根,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意识形态工作各项部署,结合度假区实际,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三项制度,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省金坛长荡湖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 1月16日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党工委领导班子对度假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一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带头上意识形态党课,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党工委书记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签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三、党工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协助党工委书记统筹协调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做到知责履责尽责。

四、党工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协助党工委书记和分管领导抓好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并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五、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一次。

六、对意识形态工作统一领导,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七、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八、加强与区域内知识分子的联系,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的渠道。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长荡湖旅游度假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党工委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

五、定期通报结果。党工委每年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支部结合党员活动日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基层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向党工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基层党组织每年向党工委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三、如遇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基层党组织随时向党工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党工委成员及基层党组织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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