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动“苏科贷”(金坛)工作,更好地激励合作镇(街道、园区)及银行支持高质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根据《关于“苏科贷”(金坛)扩面支持高质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工作方案》(坛政办发〔2019〕74号)有关规定,区科技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研究制定了《“苏科贷”(金坛)合作镇(街道、园区)绩效评估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金坛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1日
附件1 :
“苏科贷”(金坛)合作镇(街道、园区)绩效评估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苏科贷”(金坛)合作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目标管理考核,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区科技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对参与“苏科贷”(金坛)的合作镇(街道、园区)进行绩效评估。
第三条 每年年底对合作(街道、园区)的贷款发放规模、贷款增幅、贷款企业数、企业库管理、管理制度、不良贷款风险补偿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估。具体评估指标见附表。
第四条 合作镇(街道、园区)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三类档次。绩效评估分值高于80分的合作镇(街道、园区)评为A类,绩效评估分值为60分至80分之间的合作镇(街道、园区)评为B类,绩效评估分值低于60分的合作镇(街道、园区)评为C类。
第五条 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增减“苏科贷”(金坛)融资支持额度的重要依据。
附表:
“苏科贷”(金坛)合作镇(街道、园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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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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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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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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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规模
(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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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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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合作镇(街道、园区)“苏科贷”(金坛)放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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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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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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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合作镇(街道、园区)“苏科贷”(金坛)放款额占全区放款总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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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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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增幅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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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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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合作镇(街道、园区)“苏科贷”(金坛)放款额较前一年该地区“苏科贷”(金坛)放款额增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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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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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企业数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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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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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合作镇(街道、园区)支持首次获得“苏科贷”(金坛)贷款的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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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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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库管理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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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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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镇(街道、园区)入库的累计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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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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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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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镇(街道、园区)当年入库企业数较前一年入库企业数的增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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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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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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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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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确“苏科贷”(金坛)业务负责人及推进“苏科贷”(金坛)工作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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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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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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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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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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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情况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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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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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镇(街道、园区)发生不良贷款,并且在省资金完成风险补偿三个月内完成镇(街道、园区)资金风险补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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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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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企业库管理相关指标根据江苏省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备选企业库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数值给予评分;管理制度和不良贷款风险补偿情况相关指标根据合镇(街道、园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给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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