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基层各站所、城防处、设计室、水投公司:
根据《关于印发全区河湖“三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坛河长〔2018〕1号)和《关于印发金坛区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坛河长〔2019〕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河湖“两违”和“三乱”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水利局河湖“两违三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陈 俊
副组长:王卫国、孙俊华、胡 奕、张建成、李志根
成 员:荆火平、陆 悦、张 芸、李 玲、王苏毅
徐慧芬、张玲
二、明确工作职责
河湖长制综合协调科:组织编制“全区‘两违三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加强发挥各级河长的协调作用,及时通报、上报和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参与验收工作。
水政监察大队:组织河湖“两违三乱”问题的调查核实,拟定具体查处和整改方案;按月统计整治进度,对各整治主体组织开展巡察、督促;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等机制,全面清理整治涉河涉湖违法行为,组织“两违三乱”专项整治验收。
工程运行管理与生态河湖科:参与河湖“两违三乱”问题的调查核实,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参与验收工作。
水资源管理科:参与河湖“两违三乱”问题的调查核实,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超载河湖和区域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口和入河湖排污口,参与验收工作。
其他科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政监察大队,由荆火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19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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