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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9673/2019-0002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交通运输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交运办〔2019〕47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9-07-10 公开日期 2019-07-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坛交运办〔2019〕47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为行业安全生产敲响警钟。为进一步排查消除行业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当前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结合《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坛交运办〔2019〕20号)、《关于落实省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常交运〔2019〕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道路客运安全检查 “回头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8月31日。

二、检查主要内容

着重检查前期省厅明查暗访反馈的、行业管理部门检查以及客运企业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2.是否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建立了台账,并逐一按要求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防范措施,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涉及重大隐患的是否已停止作业,并挂牌督办,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

三、工作方式

(一)企业自查。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销号并及时报送整治情况。

(二)部门复查。行业管理部门要对前一阶段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要进行严肃处理。

(三)区局督查。由局领导带队,局行业管理科牵头,并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适时开展督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安排,积极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台账。要将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统一建立台账, 并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三)及时上报。行业管理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总结并上报,对复核发现假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要严格落实限制客车运营范围、停车整顿、上限处罚等措施,并通报其他部门落实联合惩戒,相关结果及时反馈区局。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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