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3月21日14时48分,盐城市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书记娄勤俭连夜召开紧急会议,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集中一切力量组织做好事故救援处置和伤员救治工作。省长吴政隆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3月24日下午,省交通运输厅紧急召开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导督促全省交通运输部门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并消除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当前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常交安〔2019〕3号)等文件要求,防范遏制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成立由陈忠平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安委会其他同志为成员的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
重点突出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作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检查。
1、对辖区“两客一危”企业检查全覆盖,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企业检查全覆盖。
2、在重点航道、航段设立船舶安全检查点,对过往的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进行检查。
3、会同公安等部门在主要省际卡口和重点路段设立联合检查点,对过往的“两客一危”车辆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按照《全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坛交运办〔2017〕43 号)中关于深化提升阶段的工作部署,全面梳理总结前期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参考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道路客运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船舶、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企业安全检查表(具体见附件),有序推进落实。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安全检查应当突出重大隐患是否整改落实,突出防火、防静电、防泄漏等三防工作是否落实,突出动火作业第三方监管制度是否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检查应当突出企业资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结合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采集数据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船舶安全检查要对相关企业资质情况进行梳理,通过此次检查力争对辖区内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实施全覆盖检查;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按照《常州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检查按照《关于印发全省辖区乡镇渡口渡船和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交执法水〔2019〕10号)要求开展。 “两客一危”重点营运单位的现场检查内容,由相关部门对照常见违法行为,自行制定。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内容、优化检查表格式。
四、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5月底结束。企业自查与各行业管理部门检查同步开展。区局将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
五、相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市交通运输局的要求,强化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提升检查质量。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领域,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对各类风险隐患排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要抽调专业力量,聘请行业专家组成检查组,真正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检查一个企业,要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实现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涉及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挂牌督办,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3、严处重罚违法行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要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隐患较多、整改不力的企业要进行约谈。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道路“两客一危”的联合执法,保持高压态势。
4、构建长效机制。要把集中检查的治标行动与企业本质安全体系的构建结合起来。把安全检查与平安交通建设“五项行动”的开展相结合。要督促道路“两客一危”企业、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企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构建隐患治理与风险防控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督促强化人员教育培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督促企业完善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方案,开展符合生产实际的实操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请局属各有关单位于3月29日前,将安全大检查的详细方案报局行业管理科,安全检查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情况上报要求另行通知。联系人:袁立。联系电话:0519-82897479。
附件:1、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检查表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检查表
3、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检查表
4、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安全检查表
5、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企业安全检查表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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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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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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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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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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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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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大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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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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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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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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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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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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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持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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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是否定期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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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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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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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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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经营许可范围从事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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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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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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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全体员工职责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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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教育培训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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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组织实施责任制的教育和培训,员工是否掌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是否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位置对所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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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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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定期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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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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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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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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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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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包含驾驶员行车、车辆日常检查及动态监控等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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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及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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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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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辆车以上的企业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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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每30辆车至少配比1人,最低不少于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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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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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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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员从业资格是否满足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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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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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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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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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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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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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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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要求,是否同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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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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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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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持有效《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等,并在规定位置放置客运标志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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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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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是否定期进行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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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技术等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技术等级二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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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是否定期进行综合性能检测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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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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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是否(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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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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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配备有效的安全带、灭火器、安全锤、警示牌等安全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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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灯光、轮胎、应急出口、安全标识等是否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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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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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备专人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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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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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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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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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随车携带《行车日志》,驾驶员按规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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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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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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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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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监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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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监控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并经培训合格上岗,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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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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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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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人员是否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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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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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规定安装、使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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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现的各类报警数据是否按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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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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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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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排查范围涉及人、物、场所、管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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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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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是否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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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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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开展风险分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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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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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风险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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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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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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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建立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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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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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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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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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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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补充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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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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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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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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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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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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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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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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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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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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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大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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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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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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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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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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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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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持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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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是否定期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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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经营许可范围从事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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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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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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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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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异地经营(运输线路起讫点均不在企业注册地市域内累计3个月以上)的在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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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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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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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全体员工职责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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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教育培训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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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组织实施责任制的教育和培训,员工是否掌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是否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位置对所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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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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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定期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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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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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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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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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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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包含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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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及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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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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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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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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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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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押、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是否满足法规要求,(从事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爆炸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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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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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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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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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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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要求,是否同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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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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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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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相关证件(道路运输证)是否齐全、有效,并随车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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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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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是否定期进行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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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技术等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技术等级为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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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是否定期进行综合性能检测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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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是否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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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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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随车携带《行车日志》,驾驶员按规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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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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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填报电子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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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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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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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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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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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是否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并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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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灯光、轮胎、安全标识等是否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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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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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悬挂车辆标志,标志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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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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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自有或租借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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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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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剧毒、爆炸和Ⅰ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配备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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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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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监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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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监控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并经培训合格上岗,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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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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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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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人员是否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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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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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规定安装、使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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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现的各类报警数据是否按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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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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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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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排查范围涉及人、物、场所、管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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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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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是否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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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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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开展风险分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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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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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风险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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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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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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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建立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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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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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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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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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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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补充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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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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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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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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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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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体系:□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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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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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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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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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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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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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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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运输许可证》《符合证明》或《安全标准化达标证书》等法定证件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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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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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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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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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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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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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方针和目标、船岸联系制度、船舶报告制度、船员管理制度、海务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及训练演习制度)、机务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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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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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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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安全的领导,专职的安全员;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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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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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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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更新;是否为船舶、人员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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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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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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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职责明确,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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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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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与其经营范围是否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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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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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船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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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船舶、船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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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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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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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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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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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应急管理制度;是否按照应急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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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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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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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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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船舶、人员的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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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重大事故隐患报相关部门备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是否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和档案;是否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有关部门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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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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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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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是否根据企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进行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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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补充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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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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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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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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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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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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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机总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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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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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运货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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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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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完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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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籍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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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发港/目的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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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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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经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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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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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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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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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大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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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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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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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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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证书及有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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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检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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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检验证书是否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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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公司符合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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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公司符合证明(DOC)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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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证书(S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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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证书(SMC)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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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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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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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营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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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过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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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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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适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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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任证书是否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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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适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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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租借船员证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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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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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是否过期失效、船舶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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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配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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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所配船员人数是否满足最低配员证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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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服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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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是否按照要求及时、如实在船员服务簿上记载船员服务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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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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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防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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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抗化学侵蚀防护装备配备是否符合要求(防毒面具、手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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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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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总管是否穿孔或漏水严重,隔离阀是否能转动,消防水带是否老化磨损或渗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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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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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配备是否与防火控制图一致,是否正常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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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防火档板、阀门、速闭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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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筒筒体有腐蚀、洞穿现象,防火档板有无“开/关”标记、关闭装置是否失效,速闭阀是否失效,风油切断是否失效,防火网缺失是否损坏,440KW以上的船舶是否设速闭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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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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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GT及以上油船是否按规定配备防火控制图,300总吨以下为消防装备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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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体结构及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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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泵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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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舱间舱壁是否锈蚀严重、穿孔或开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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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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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双底双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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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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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船主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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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体结构及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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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体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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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体外板是否严重变形、锈蚀严重、洞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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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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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备有经批准的稳性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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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室、生活舱门和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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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满足防火隔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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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线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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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是否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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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名、灯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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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名、船籍港标识、标志是否符合规范并清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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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适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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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适装/积载/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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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上是否有危险货物适装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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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适装/积载/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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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系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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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适装/积载/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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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危险货物积载隔离和运输的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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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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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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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是否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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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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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是否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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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S是否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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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S是否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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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S是否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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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S是否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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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高频电台(VHF)等其他助航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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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高频电台(VHF)等其他助航设备是否按规定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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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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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变部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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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必须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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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应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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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熟悉个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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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损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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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船员是否熟悉破损控制工具存放位置/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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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闭系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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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船员是否熟练操作速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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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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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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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演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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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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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险情、滞留等后是否向公司报告,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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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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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电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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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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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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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营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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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超范围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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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补充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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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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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船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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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企业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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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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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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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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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位数量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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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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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罐容(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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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场数量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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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业货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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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作业量(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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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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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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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大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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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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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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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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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资质及作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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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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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按照《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开展合法经营,《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是否处于有效期内;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是否与安全生产条件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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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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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安全评价,是否对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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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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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化品装卸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是否负责资格要求或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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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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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按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在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前24小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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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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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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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全体员工职责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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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教育培训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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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组织实施责任制的教育和培训,员工是否掌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是否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位置对所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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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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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定期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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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及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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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按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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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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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要求,是否同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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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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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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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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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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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根据装卸工艺、设备设施的特点和装卸货种的特性,编制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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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码头企业是否按照《江苏省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危险货物集装箱码头是否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标准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安全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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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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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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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港口企业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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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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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备维护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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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是否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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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储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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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危险货物储罐是否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设施,罐区是否按照《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防火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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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检设备、特种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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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检设备特种设备是否按照规定,经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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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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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按照《港口防雷与接地技术》《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安装防雷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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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风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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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装卸机械是否配备和设置可防突发性阵风和台风的防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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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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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按照要求配置消防灭火系统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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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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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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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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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岸界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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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船岸安全检查手册》要求,履行装卸作业前、装卸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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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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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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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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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是否满足《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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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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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与外来施工(作业)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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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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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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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是否如实记录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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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治理上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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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按规定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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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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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定期开展风险分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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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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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对风险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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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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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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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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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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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按规定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经专家评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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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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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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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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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在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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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补充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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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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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港口企业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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