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交通运输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9673/2019-0000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交通运输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交运办〔2019〕3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9-01-16 公开日期 2019-01-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坛交运办〔2019〕3号

各有关单位:

2019年春运从121日开始,至31日结束,共计40天。经预测,2019年春运期间,全区客运发送量预计达39.2万人次,较去年同期下降9%;城市公交客运量预计达173万人次,同比增长0.5%;出租汽车客运量预计达129万人次,同比增长23.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春运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全面提升春运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根据《关于印发区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坛春办〔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是交通运输系统开年工作的头等大事。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区交通运输局成立以陈忠平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有关单位、处室领导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自分管工作和职责开展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运管处,由区运管处马国盛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保工作层层落实,一抓到底。各单位、部门要在春运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积极协调、配合经信委、公安、安监、气象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运输组织、车船通行、安全监管、应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

二、优化运输组织

今年春节较早,比上年提前11天。预计春节前客流相对平稳,但节后学生返校、民工返岗、探亲返城、游客返乡,多种客流相互叠加,易形成客流高峰。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气候条件总体上对春运影响偏小,但会出现阶段性、局地性灾害性天气,保安全、保畅通任务艰巨。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加强春运需求分析,做好运力准备,科学组织运输,保障春运高效有序。

一是要全力落实运力保障。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抓好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组织协调,提前做好本辖区内旅客流时、流量、流向的调查预测,尽早制定运力安排方案,合理配置车辆运力。

二是要加强动态调度管理。各单位、部门要及时掌握客流变化情况,在重点地区、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调整班次密度,合理疏导旅客,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要加大农村道路客运、城乡公交等的运力投入力度,增开农村客运班车,方便乡村群众节日探亲访友和购物出行。要重点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动态调度管理工作,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

三是要促进联程运输发展。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不同运输方式相衔接的统筹,既要发挥各自优势,又要互为补充,相互配合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努力实现旅客零距离换乘。鼓励包车通过客运站回程配客。合理安排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运力,特别是对客运站、大型活动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公交运力投入,提高“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出行效率。要努力提供城际定制快车、旅游专线、城市候机楼、运游结合等形式多样的个性化、多元化出行产品,提升旅客出行品质。

三、强化安全监管

各单位、部门要把安全摆在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源头监管,做好重点和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运行。

运管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签订《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控和管理,对所有参与春运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资质审核,对所有参运车辆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要加强长途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包车客运监管,依托包车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旅游包车业务审查,严格控制长途包车客运管理,建立旅游客运企业、车辆黑名单制度,对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暂停其业务审核并督促整改。要做好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管理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认真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营运车辆安全监督(监管)平台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督促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利用好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要落实二级汽车客运站巡查制度,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查堵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要大力开展客运车辆和客运站明查暗访工作,对长途客运车辆驾驶员和安全设施配备、客运站安全检查和安全告知制度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和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落实以及驾驶员安全规范运营和文明服务情况进行检查。

公路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养护、路政巡查,加大对公路桥梁、城市主要出入口衔接路段、急弯陡坡路段、集镇路段、视线不良路段以及恶劣天气、出行高峰等时段的巡查力度;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加大对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对标志标线、护栏、警示桩等安保设施的检查,保持公路安保设施和标志标线完好、有效;要做好冰雪天气道路清雪除冰工作,保障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春运期间,除公路应急抢险施工外,原则上不得新开工公路养护和其他涉路施工,已经施工的也应尽量减小对公路通行的影响。要加强公路收费站管理,开通足够的收费道口,发挥ETC系统联网优势,加强对重点路段的运行监测与秩序维护,提高车辆通行效率,避免出现因公路收费导致车辆排长队和交通拥堵现象。

航道部门要加大巡航力度,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干线航道、桥梁畅通,确保船闸安全运营,标志标牌正位率、航标发光率100%,危桥、险段、浅滩警示牌及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海事部门要加强对涉水风景旅游区、危化品运输船舶、在建水工作业和重点航段的监管,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严禁非运输船舶载客,切实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综合所要加大对农村客运站及候车站亭(牌)的管理,保持站容站貌整洁卫生。同时要加强对客运公交班线通行路段的巡查和养护,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县、乡、村道通行安全。

四、   提升应急保障

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客流骤增等因素多发,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落实应对措施,全面提升应急运输保障能力。

一是落实应急预案。各单位、部门要在总结往年应急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并细化完善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重大事故、公共卫生等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运力,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设备,组织好应急处置队伍,确保预案可执行、有成效。

二是强化应急处置。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与气象台、高速公路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一旦遇有紧急情况,春运办及交通信息中心要迅速响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并采取应对措施。遇到突发事件时,春运办及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亲临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做好解释、疏导和后勤服务工作,必要时,要与公安、安监、消防、武警等部门联系,强化现场管控。

五、提高服务品质

各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

一要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提前调整出行安排。客运站、公交总站、公交首末站等客运枢纽要规范引导标志,做到内容醒目、指示清晰,准确引导旅客候乘和中转换乘。要深入开展“暖冬行动”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在客运站场等场所,广泛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护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二是提升便民服务。各单位、部门要继续通过开展情满旅途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活动,为旅客平安优质出行提供便利。要在维护运作好全省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的基础上,努力推动购票渠道更多元,拓展互联网售票、电话售票、手机客户端售票等便捷售票渠道,积极引导旅客通过“畅行江苏”、“巴士管家”等软件购票,不断提高旅客购票便利性。要继续提供上门售票、上门送车等便民服务,方便学生、务工人员和边远地区旅客出行。各运输企业要落实客运服务规范,为旅客候乘、中转、餐饮和住宿等提供便利。

三要规范市场秩序。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与公安部门建立健全春运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配合价格部门加强运价监管和运价政策宣传,严厉打击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做好交通服务热线受理工作,24小时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举报。

六、广泛宣传报道

各单位、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要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各单位、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介,及时向社会发布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工作安排和运行动态,让社会各界了解春运工作和进展情况。

二是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部门要依托服务监督电话,畅通意见反映、投诉举报的渠道。对于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沟通,使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春运工作。要做好交通运输部邀您共同话春运调查评估活动宣传和推广工作,依托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载体,收集了解群众对运输服务工作的感受体验和意见建议。结合各地实际,采取适当形式对本地区春运服务工作进行调查评估,不断改进服务举措,持续提升春运服务质量。

三是要注重正面宣传引导。各单位、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优秀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及时报送信息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数据和信息。

一是加强宣传信息报送。春运期间,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将前一天的春运工作情况,包括春运特点和工作亮点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春运办,以便向市局统一报送。

二是加强春运运输动态信息报送。春运期间,各有关单位、部门应按要求将旅客运输信息报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数据报送要求另行通知)。交通信息中心每天将前一天的春运情况汇总后向有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发布。

三是按规定报送路况信息。春运期间,公路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183号)要求,及时上报路况信息。

四是按规定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春运期间,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应急发〔201084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局春运办及交通信息中心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

五是按规定报送安全事故信息。春运期间,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交运发〔201595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区局行业管理科报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事故分析报告。

区春运办值班电话:82823297  传真:82889300

区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科电话:82897479

交通信息中心电话:68080097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