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11F/2019-0002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文体广旅字〔2019〕75号 发布机构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19-10-18 公开日期 2019-10-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金坛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坛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坛文体广旅字〔2019〕75号
 

各镇、街道文体站,各相关单位:

现将《金坛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维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金坛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维护管理办法》

 

                                                         常州金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191017

附件

金坛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维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维护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可靠,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健身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是指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由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在全区各类公共场所建设并向全区市民开放的室外体育健身设施。包括健身路径、篮球场、小型足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健身步道等。

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健身路径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所在地管理单位即为具体管理责任主体和维护责任单位。

三、健身路径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应设置告示牌,告示建设单位、管理责任单位及联系电话、体育彩票标示、安全使用说明、活动须知等。对因使用不当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造成器材损坏的设施,应当设置特别警示标志。

四、健身路径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安装后,由建设单位与健身设施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并签订管理责任协议书。区体育行政部门应对健身路径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定期进行巡查,对由上级或本级捐赠和配建的器材进行保养维护,其资金由体育行政部门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支。

五、各管理责任主体单位应对自建和享受奖补的健身路径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安全管理、维护与维修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要随时巡查和定期检查,发现器材损坏应及时进行维护与维修,其维护与维修资金由各属地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做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并负责处理群众来电与投诉工作。

六、对超过使用年限的器材,应及时报废更新;对仍可使用的器材,须经建设单位及相关专家鉴定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七、健身路径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不得擅自更改安装地点或将场地挪作他用。确需更改安装地点的,应报地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报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备案,同时应在原场地树立告示牌。

八、商住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自行建设与安装的健身路径等健身场地设施,由其建设与安装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和维护维修,建设与维修资金由各相关建设单位负责。

九、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的保障,并纳入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经费预算。

十、对在健身路径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区体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健身路径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使用、管理中未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