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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金坛区基本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28C/2019-0002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收费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发改价〔2019〕5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19-06-04 公开日期 2019-06-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金坛区基本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金坛区基本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坛发改价〔2019〕5号

常州市金坛区殡仪馆:

你单位《关于调整金坛区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申请》收悉。为更好地做好殡葬服务工作,落实殡葬惠民政策,促进全区殡葬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物价局、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6〕23号)和常州市物价局、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民政局《关于明确常州市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核定常州市殡仪馆收费标准的通知》(常价费[2012]111号、常财综[201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殡葬服务实际条件,经研究,现对我区基本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基本服务项目1项

新增平板炉火化项目,收费标准为880元/具。

二、调整收费标准项目2项

(一)告别厅租用费

将原来的普通小厅告别厅作为基本型告别厅,收费标准由每场80元调整为每场200元。

(二)遗体接运费

将原来的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200元(限城区、单程20公里内)和300元(限城区外、单程30公里内),调整为金坛区域范围内统一收费300元(单程)。

三、以上收费标准试行期二年,试行期满3个月前由你单位重新申请予以核定。

四、调整后的金坛区基本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附件执行。

五、殡仪延伸服务收费施行市场调节价,包括:

(一)在基本殡仪服务以外、供群众自愿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包括遗体外运、遗体整容、遗体冷藏(3天以上的冷藏)、遗体防腐、特需型告别厅租用、特殊火化等服务,以及提供以上服务所必需的殡仪设施和用品所发生的费用;

(二)殡葬服务单位适应社会需要开展的其他延伸服务收费。

六、本通知自2019年6月5日起执行,望你单位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金坛市发展和改革局、金坛市民政局《关于明确金坛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核定金坛市殡仪馆收费标准的通知》(坛发改价〔2012〕第76号)同时废止。

附件:金坛区基本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

2019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坛区基本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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