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城管局2019年市容专项整治方案》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城管局2019年市容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提高精细管理水平的决策部署,推动城市品质向精致精美提升。根据常州市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容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常城管〔2019〕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9年市容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创新社会治理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指示精神,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化、智慧化水平。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和《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采取宣传教育、清理整治、长效管理等方式,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打造精美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标
坚持“严把标准、突出重点、精准执法”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开展非机动车停放、偷倒乱倒垃圾、地面油污、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建筑垃圾运输、户外广告、主次干道两侧市容等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各类违法现象,逐步消除影响城市秩序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考核,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韩巧生
副组长:姜秋生 庄月芳 孙 斌
成 员:咸 涌 魏秀云 潘金悦 陈 鹭 黄国军
强海胜 赵云静 张 丽 邓 昀 周小元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孙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和督查等相关具体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
对已划停车线路段(区域)内的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还未划线并且存在实际需求的路段(区域)进行划线,坚持执法与常态管理结合,重点规范大型商场、超市、菜市场、医院和学校等单位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落实长效管理。
(二)偷倒、乱倒垃圾专项整治
以“无偷倒、乱倒垃圾现象发生,无影响区容区貌的卫生死角,无群众反响强烈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为标准,规范全区的市容市貌秩序、消除卫生管理盲点,优化我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三)地面油污专项整治
组织对城区主次干道地面油污进行综合整治,有效去除道路积垢,并以此为契机,纳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全力保障辖区道路环境干净、整洁。
(四)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
对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查处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垃圾、落叶以及露天烧烤、固定(沿街道)门店烧烤出店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上限处罚,及时消除危害后果。
(五)建筑渣土运输专项整治
强化对建筑渣土运输的源头管控,重点工地安排队员定点值守,运输车辆落实三不出门原则,即“不密闭不出门、未冲洗不出门、手续不全不出门”,重点查处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擅自倾倒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车辆带泥行驶或者抛洒滴漏污染道路等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上限处罚。
(六)主次干道沿线市容专项整治
结合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现状,明确具体的整治道路,对涉及环境卫生、道路容貌、建筑物立面不整洁等不符合省城市容貌标准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实现城市面貌明显改观。
(七)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加大对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力度,对照部、省城市容貌标准,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各类竖式标牌进行清理,对城区范围内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橱窗乱张贴、不规范电子屏等进行全面整治,不断提高城市市容市貌。
五、职责分工
(一)市容科负责制定全年整治方案,把握整治标准,指导整治工作。
(二)广告科负责牵头和指导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三)特管站负责牵头和指导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工作。
(四)执法大队全面落实职能范围内的市容专项整治,制定和实施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偷倒乱倒垃圾专项整治以及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方案。
(五)环卫处负责牵头制定地面油污专项整治方案,并积极做好整治中涉及的环境卫生方面的工作。
(六)物管处积极做好整治中涉及的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
(七)综合考评科负责整治过程中的检查、考核工作,督促整治进度,实时进行通报。
(八)法制科对整治中的法制问题负责解释,予以法制保障。
(九)信访科负责妥善处置整治中的信访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作配合。今年整治行动突出了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各部门、科室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推进,根据职责分工和整治时间节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横向协调和合作,杜绝推诿和选择性执法现象的发生,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精心组织,有效推进。各部门、科室要摸清底数,找准问题,要根据整治方案稳妥组织,做到不等不靠,积极推进;全面整治过程中,要逐条逐路逐个推进,确保整治全过程的公正和规范;对于易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事前要做好预案,处置时全面控制局面,及时上报,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压实责任。领导小组在整治行动开展期间要积极推动,强化督办。各部门、科室每月填报市容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报至市容科(见附件),领导小组定期分析整治的动态和效果。加强监督考核,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不公、违法执法现象予以责任追究,切实解决问题,扎实推动工作,让整治成效不断显现。
(四)依法治理,落实长效。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方式适当、措施适当、行为适当,全面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和制约。强化整治不松懈,精细化管理抓常态,加强市容整治后续管控,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落实长效化管理。
附件:1.2019年市容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
2.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3.偷倒、乱倒垃圾专项整治
4.地面油污专项整治
5.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方案
6.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方案
7.主次干道沿线市容专项整治方案
8.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附件1:
2019年市容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
实施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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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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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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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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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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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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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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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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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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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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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式标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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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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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多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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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打牌户外广告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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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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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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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橱窗广告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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橱窗玻璃幕墙内外乱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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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设置对外电子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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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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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
运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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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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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出入口未使用冲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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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带泥、抛洒滴漏等污染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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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密闭运输造成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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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反“七统一、一必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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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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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市容
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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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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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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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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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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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次干道沿线
市容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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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户外广告、店招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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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遮挡空调外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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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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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倒乱倒垃圾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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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油污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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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外立面
附属设施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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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室外机无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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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设置防盗窗、晾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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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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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上报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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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报送局市容科,联系人:徐呈梁,联系电话:82353422,QQ:417689083 2.发现数=查处数+整改数。
附件2:
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停放、依法严管、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和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严格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落实单位自我管理,有效提升城市“颜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公安交警、城管联合执法办公室,并成立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孙 斌
副组长:咸 涌 汤伟群
组 员:滕云俊 郜 磊 高俊平 吕 翔 李 鑫
王志伟 诸葛翔 耿 然 韦 婷
三、整治范围
城区已划停车线路段(区域)内的非机动车乱停放的行为,重点规范大型商场、超市、菜市场、医院和学校等单位非机动车的停放秩序,严格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实现单位自我管理。
四、整治时间
2019年4月—9月
五、整治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9年3月31日前)
对需划线但未施划的区域,已划线但设置不合理的区域进行摸排,合理规划设置非机动车停车线。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9年4月1日—9月30日)
1.组建整治队伍。以辖区中队为单位与交警部门组建联合四个整治组:
(1)一中队整治组
执法大队一中队(人员):田 俊 徐 敏
交警城区中队(联系人):谭小红
范围:东环二路以东,良常路以南,金湖路以西,南环二路以北已划停车线路段。
(2)二中队整治组
执法大队二中队(人员):陈 涛 周 敏
交警城区中队(联系人):肖 雷 宋 强
范围:东二环以西(含东二环道路中心线以西)、南二环以北、老丹金溧漕河以南、沿河东路以东至金沙大道(含)已划停车线路段。
(3)三中队整治组
执法大队三中队(人员):华贵彬 陈文良
交警城区中队(联系人):俞 进 庄潮松
范围:北至良常路,西至G233,南至龙山路,东至沿河西路已划停车线路段。
(4)四中队整治组
执法大队四中队(人员):李建明 王志刚
交警城区中队(联系人):肖 雷
范围:东一环延伸段群贤路(鑫城大道-金坛大道)已划停车线路段。
2.加大巡查力度,坚持不定时巡查与执法行动结合。对辖区内所有的划停车线路段(区域)实行不定时巡查,对大型商场、超市、菜市场、医院和学校周边开展集中整治。严禁一切线外停放,对不按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在停车线内或车头朝向不一致的非机动车,驾驶员在现场的,采取告知、劝离、罚款方式,督促其规范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暂时找不到驾驶员的,进行车辆暂扣,将车辆拖至各辖区中队停放,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开展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不断完善市容环卫责任人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明确沿街单位、商铺的管理责任,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三)常态管理阶段(2019年10月1日之后)
巩固前期整治成果,落实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坚定“城市管理跨越年”工作信心,再接再厉,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工作。
(二)坚持文明执法。要严格执法程序,做好拍照取证工作。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并且严禁办人情案和关系案,做到执法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既要保证整治任务的圆满完成,同时又要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舆论引导。要结合活动进展情况,利用各种形式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争取广大市民群众的支持。
(四)强化督察考核。各部门根据自身管辖范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督察科要跟踪督察,确保集中整治有效果,常态管理不反弹。
附件3:
偷倒、乱倒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偷倒、乱倒垃圾频发、高发点位和区域,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偏僻区域和日常管理薄弱区域。
二、组织机构
成立偷倒、乱倒垃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孙 斌
副组长:咸 涌 魏秀云
组 员:邓 昀 高俊平 吕 翔 李 鑫 王志伟
诸葛翔 陶 骁 陆伟俊 杨振雷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9年4月1日—4月15日)
执法大队、环卫处、特管站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排查摸底,对易偷倒、乱倒垃圾的点位进行细化形成台账。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支持拥护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4月16日—7月31日)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环卫、特管等部门配合执法大队做好重点地段、区域的日常巡查,发现偷倒、乱倒垃圾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严格依法查处。
(三)长效巩固阶段(2019年8月1日后)
各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提炼经验,将偷倒、乱倒垃圾专项执法整治纳入常态化工作,加强日常巡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到偷倒、乱倒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在长效巩固阶段,相互协作开展联合整治。
(三)管罚并举,杜绝源头。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果断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绝不姑息。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严督严查,落实长效。工作小组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办,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治有效果,落实常态化管理。
附件4:
地面油污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城区主次干道地面油污专项整治,有效去除道路积垢,并以此为契机,纳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全力保障辖区道路环境干净、整洁。
二、组织机构
成立地面油污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庄月芳
副组长:魏秀云 咸 涌
成 员:徐伟炳 张灿军 高俊平 吕 翔 李 鑫
王志伟 诸葛翔 陶 骁 陆伟俊 杨振雷
三、整治内容
1.地面油污影响市容环境的区域、路段;
2.地面油污的重点产生单位或个人。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9年4月30日前)
由环卫市场化作业的五家公司按照管辖区域,逐条道路进行排查统计,明确油污整治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重点对餐饮店附近的窨井口、垃圾收集点、夜排挡周边等区域的排查,对市容环境影响较大的进行拍照存档。(责任部门:环卫处)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5月1日—5月20日)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列入整治的区域以发放《温馨告知书》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市民提高认识,督促油污产生单位或个人主动清除这些污渍,营造出良好的整治氛围。(责任部门:环卫处)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5月21日—6月30日)
对不能及时清除的油污,由环卫处联合执法大队进行集中整治;对无法确定产生单位的油污,由环卫作业公司主动予以清除。(责任部门:环卫处,配合部门:执法大队)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7月1日后)
对已整治的区域将加强监管,督促沿街商户落实好“市容环卫责任”的相关规定,做好各自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对擅自污染路面的单位或个人严肃处理,全力保障辖区道路环境干净、整洁。(责任部门:环卫处,配合部门:执法大队)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活动是提升城市管理品质的具体举措,要从大局出发,明确工作要求,协同合作,切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各司其职,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和要求,营造浓厚氛围;联合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对整治现场督查报道,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宣传,不断增强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建立督查制度。建立督查机制,确定阶段性评价指标体系,对工作进展迟缓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附件5:
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孙 斌
副组长:咸 涌
成 员:滕云俊 高俊平 吕 翔 李 鑫 王志伟
诸葛翔 陶 骁 陆伟俊 杨振雷 耿 然
韦 婷
二、整治时间
2019年5月—10月
三、整治内容
(一)对建成区内烧烤店实行常态化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行每日定人定岗巡查制度,加强夜间巡查力度,加大重要节点管控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取缔建成区内露天烧烤。
(二)强化对建成区内易焚烧区域的巡查管控,对露天焚烧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查。对巡查中发现的焚烧现象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手段及时扑灭。加大对露天焚烧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严格按上限处罚,确保整治工作事半功倍。
四、整治标准
(一)在建成区范围内无擅自设置露天烧烤摊点,无超出门窗占道经营烧烤,烧烤炉具、餐桌椅等不得在室外等。
(二)在建成区范围内无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垃圾、落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4月30日前)
对辖区内易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的区域进行摸底排查,对各辖区的重点管控区域做好台账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5月1日—10月31日)
组织对摸排出的重点管控区域进行夜间集中整治,实行重点区域定人、定岗、定时,形成机动处置力量,对发现的露天焚烧行为进行执法处罚。
(三)常态管理阶段(2019年11月1日之后)
对摸排出的重点管控区域进行常态化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行每日定人定岗巡查制度。对发现的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的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上限依法进行处罚。
六、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重视控制大气污染的重要性,明确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及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二)高度重视,全面巡查。对辖区内的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等区域进行重点巡查,每天填写巡查记录,做好台账资料。建立应急响应措施,遇紧急通知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到岗到位。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能,提高执法频率和力度,对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进行严格管控。要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对发现不属于范围内的违法现象,要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移交,确保大气防控工作达到预期成效。
(四)跟踪督查,强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督查,确保整治效果,对相关部门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附件6:
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属地为主、集中整治”的原则,采取宣传教育、督促整改、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等方式,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的日常管理,严格和强化各环节的管控措施,坚决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机构
成立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庄月芳
副组长:咸 涌 魏秀云
成 员:邓 昀 高俊平 吕 翔 李 鑫 王志伟
诸葛翔 陶 骁 周永俊
三、整治范围
金坛区城区范围(东至G233,南至S38,西至新丹金溧漕河,北至新丹金溧漕河-通济河-区界)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无核准手续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严禁建设、施工或者运输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二)整治车辆无准运手续或运输单位无承运条件核准书处置建筑垃圾。严禁建设、施工、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
(三)整治施工场所防尘设施不全和不按规定及时清除出入口道路污染问题。施工场所必须设置密闭围挡,工作出入口路面必须硬化,配备车辆清洗设施且正常投入使用,按照密闭化运输标准装载,保证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车身、轮胎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并及时清扫和冲洗出口处道路,路面不得有明显可见泥土、物料印迹。
(四)整治运输过程中的违规问题。严禁运输车辆未按核准的时间、路线行驶;严禁沿途抛撒滴漏或者带泥行驶污染道路;严禁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建筑垃圾;严禁擅自倾倒建筑垃圾。
(五)整治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整治步骤
(一)告知阶段(2019年5月31日前)
对辖区内在建工地进行摸底排查并发放温馨告知书,告知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自行整改。
责任部门:特管站
(二)整治阶段(2019年6月1日—8月31日)
1.加强对施工场所围挡密闭、出入口路面硬化到位、车辆冲洗设施到位、清扫保洁到位的监督力度,重点检查运输车辆出工地必须密闭运输,严禁带泥行驶。
2.加强对车辆运输线路的监控力度,采取出土工地定人定岗或不定时巡查方式,对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沿途抛撒滴漏污染道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3.加强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的监管力度,采取定时、突击等形式对违法违规行为易发地段进行重点检查。
4.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的力度,每月组织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不少于4次。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特管站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9年9月1日之后)
1.各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加强管辖范围内的工地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2.领导小组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和总结,进一步督办和整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后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3.加强长效考评,促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责任单位:综合考评科、执法大队、特管站
六、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配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整治中的相互协调与配合,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告知,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成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能,提高执法频率和力度,对运输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上限处罚。每周上报整治信息,及时形成书面总结和各类整治台账。
附件7:
主次干道沿线市容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规范沿街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违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橱窗乱张贴、建筑物外立面不整洁等影响市容环境问题,逐步消除影响城市环境秩序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形象。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主次干道沿线市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 斌
副组长:咸 涌
成 员:黄国军 强海胜 滕云俊 高俊平 吕 翔
李 鑫 王志伟 诸葛翔 赵云静 周小元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科,负责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和督查等相关具体工作。
三、整治路段
华城路、峨嵋西路、东门大街(东)、东环一路、西城路、文化路、北贤路、徐塘路。
四、整治内容
(一)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整治
清理超门窗店外占道经营及流动商贩;清理违章搭建棚亭、乱披乱挂等现象。(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二)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整治
严格对照《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清理拆除不合规店招标牌、户外大型广告、移动式灯箱广告站牌、LED闪光显示屏等。(责任科室:广告科,配合部门:执法大队)
(三)乱张乱贴整治
清理临街建筑物、配电箱、路灯杆、树木、卷帘门上乱涂写、乱张贴小广告,清理沿线墙体、玻璃门窗等张贴广告、标语。(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四)建筑物立面整治
对脏污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修整、刷新。(责任科室:市容科,配合部门:执法大队)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4月30日前)
对整治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汇总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违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乱张贴、建筑物立面脏污破损等问题。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5月1日—5月31日)
通过多形式宣传动员,向路段两侧经营户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意义,动员沿街商户主动参与专项整治,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自行整改阶段(2019年6月1日—6月30日)
发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沿街商户自行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7月1日—9月30日)
根据调查摸底和自行整改情况,对还未整改的进行集中整治,依法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违规广告和店招店牌进行清除;清理各类张贴涂写和建筑物立面脏污破损问题。
(五)长效管理阶段(2019年10月1日之后)
专项整治结束后,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管,综合考评科负责整治后的长效管理考评工作,转入长效管理阶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对整治工作亲自部署,认真调度,抓好落实,具体联络人做好整治信息整理和协调沟通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格对照整治方案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合理安排人员,狠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标准,狠抓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不公、违法执法现象予以责任追究,切实解决问题,扎实推动工作,让整治成效不断显现。
附件8: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的原则,有计划的开展道路两侧店招店牌、商业综合体等方面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秩序,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 斌
副组长:咸 涌 潘金悦 强海胜
成 员:滕云俊 高俊平 吕 翔 李 鑫 王志伟
诸葛翔 陆伟俊 杨振雷
三、整治范围
城区纳入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考核范围,东起金湖路,西至新镇广路;南起钱资湖大道,北至良常路。
四、整治步骤
(一)新城区域店招店牌专项整治
1.整治时间:2019年4月—5月。
2.整治内容:对滨湖新城区域内(金山路、北贤路、金桂路、南环二路、华阳南路)沿街店铺店招开展整治,针对擅自设置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的商铺,辖区中队要求其提供相关审批手续,对没有手续的、有审批手续未按标准要求设置的要求其自行拆除并按要求整改,对不自行拆除的,进行集中整治规范;超过核准期限的店招标牌及广告要求其续办审批手续,整治后,建立相应的审批和监管机制、落实长效。
3.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配合部门:广告科
(二)楼顶大型户外广告牌整治
1.整治时间:2019年5月—6月。
2.整治内容:一是对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无主广告进行整治拆除;二是对有产权人、产权单位的广告,要求其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产权证明、设置时限、安全检测报告等相应的手续。在规定时限内要求其广告责任主体自行整改或拆除,对不愿自行整改、提供不了相关证明手续的或经整改无法达标的户外广告设施以及安全检测为通过的广告设施,将依法组织拆除。
3.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配合部门:广告科
(三)城区店招店牌、显亮式等户外广告广告的整治
1.整治时间:2019年6月—7月。
2.整治内容:一是组织开展对城市街道两侧缺字少字、扣板破损漏等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店招店牌进行整治规范提升。二是对楼顶(墙体)发光字、电子屏、灯箱广告等显亮式户外广告有显亮不全的进行整治;三是对一些版面破损、版面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形的户外广告,进行统一整治规范。
3.实施部门:执法大队 配合部门:广告科
(四)城区各类综合体户外广告整治
1.整治时间:2019年7月—11月。
2.整治内容:拆除或整改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店招、广告和指示牌。符合管理规定但未取得许可手续的店招广告、公益广告,责令业主或广告发布人补办审批手续。在综合体许可位置增设集中广告指示牌,回应商家广告发布诉求。理顺综合体广告管理机制,建立物业统一管理、执法部门支撑的管理局面。
3.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配合部门:物管处、广告科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保障,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到人,排出序时节点,高效落实推进。
(二)严明纪律,依法整治。整治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令禁止徇私情、办关系案。
(三)注重宣传,和谐整治。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争取社会广泛支持,减少工作阻力,维护社会稳定,形成整治主体与客体的良性互动,积极引导我区市容市貌向整洁、有序的方向发展。
(四)长效监管,强化考核。建立完善审批、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严控违章源头,严格审批把关,严密日常巡查,严厉违章查处,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整治效果巩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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