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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1XC/2019-0001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9〕1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9-01-31 公开日期 2019-02-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9〕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各区管国有公司、区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8〕294号)精神,自2018年11月初开始,我区全面开展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截止2018年12底,共采集信息16308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全区采集数据审核通过的数量距离预估数量仍有较大差距(详见附件1)。为全面清晰掌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做好精准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函〔2019〕7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补录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自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3月15日,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固定采集点,对前期未进行过信息采集或信息要素不全的人员(含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服务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信息补录。

二、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同,明确责任。信息采集工作涉及广大退役军人权益,公安、民政、退役军人事务、人社、国土、住建、统计、卫计、信访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参与,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军队转业(退役)安置人员部分集中在机关工作的特点,在市民中心办公区、各镇(街道)机关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各单位要确定好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在规定时间节点内通知到本部门、本系统所有军转安置人员,并积极组织参与信息采集。因通知不到位导致退役军人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由所在单位承担相应责任;通知到位,个人不愿意登记的由个人负责。2月13日前,各单位将负责信息采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附件2)。

(二)健全机制,提高认识。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要求,信息采集工作将是2019年工作绩效考评重点,省政府将把信息采集工作纳入2019年各设区市的绩效考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保持原有信息采集班子不散、镇(街道)采集点不变,工作不松、标准不降,充分抓住春节期间采集对象返乡的有利时机,深化宣传动员,统筹调配力量;结合全面贯彻落实优抚优待安置政策,结合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等工作全面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三)精准审核,及时上报。各镇(街道)要细化工作要求,确保采集工作不留死角。一是对于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要对照《2019年抚恤补助花名册》做到一人不漏;二是对于享受安置补助的人员争取全员纳入,对“下岗志愿兵”等人员要充分动员。三是对未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三属”要核对《烈士英名录》不能缺失。四是对于年度退役士兵群体,要核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度退役人员台账》,利用微信、QQ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五是对于现役军人家庭,利用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这一时机,宣传动员其家属进行登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按时逐级上报信息采集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信息采集工作情况通报,严谨、细致审核,确保在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信息补入、交叉校核任务。各镇(街道)、区各单位需在3月15日前,将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周荣生,电话:82820027,邮箱:jtmzyf@126.com。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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