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163号,《关于下发2019年常州市金坛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坛食安委〔2019〕1 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公布我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的相关信息。
按照常州市2019年每千人5.5批次的抽检任务,截至目前,我区共完成食品抽检3144批次,占全年计划的102.08%,合格率为98%。我区本月主要结合秋季食品市场的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来进行抽检,包括种植养殖环节的本地蔬菜及特色农产品25批次,流通环节的蔬菜36批次、水果11批次,餐饮环节的餐饮食品90批次,粮食环节的大米22批次、米粉5批次、面粉28批次,共抽检食品及相关产品217批次,未发现不合格食品批次。
下一步,我区将针对2019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的相关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为2020年抽检计划的制定执行打基础、引方向,切实提高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实现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全区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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