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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发布2019年第十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发布时间:2019-10-2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163号,《关于下发2019年常州市金坛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坛食安委〔20191 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公布我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的相关信息。

按照常州市2019年每千人5.5批次的抽检任务,截至目前,我区共完成食品抽检2927批次,占全年计划的95.03%,合格率为97.78%。我区本月主要结合国庆节假日市场的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来进行抽检,包括种植养殖环节的本地蔬菜20批次,生产环节的粮食加工品6批次,流通环节的粮食加工品9批次、蔬菜13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肉制品6批次,餐饮环节的餐饮食品195批次,粮食环节的食用油22批次、小麦13批次、大米2批次、米粉2批次、面粉17批次、挂面8批次、杂粮6批次,共抽检食品及相关产品441批次,未发现不合格食品批次。

下一步,我区还将重点针对秋季市场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来安排抽样,以着力解决食品抽检中的问题为导向,切实提高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实现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全区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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