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进行金坛区长荡湖生态清淤工程(二期、三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金坛区长荡湖生态清淤工程(二期、三期)
2、建设单位:常州长荡湖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所在地:常州市金坛区长荡湖
4、项目概况:
根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和《长荡湖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常州市金坛区大力推进长荡湖综合整治,主要目的是改善长荡湖湖泊水质、水生态环境,恢复湖泊的综合利用功能。目前长荡湖生态清淤一期工程已实施完成,四期、五期工程也接近尾声。一期工程实施后,清淤区域底泥污染物含量显著降低,特别是底泥重金属污染对饮水水源地潜在的环境危害风险大大减小,水质及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逐步改善。
本次工程清淤范围为长荡湖二期、三期工程,本工程中生态清淤涉及水域面积10.60km2,疏浚总方量258.2万m3,湿法生态清淤采用200m³/h的环保型绞吸式挖泥船,工程在环湖大堤外侧设置两处弃土区,弃土区布置在环湖西路以东的宝能地块,其中三期工程的弃土区占地面积约10.4万m2,二期工程的弃土区占地面积约9.6万m2,用于淤泥脱水固结一体化处理后泥饼堆放。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常州长荡湖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五叶集镇北街1号
联系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90802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邮政编码:210042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47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包括工程可能对所在地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提出工程实施中可能降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合理化建议,对工程建设的最终意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事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还将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公示单位:常州长荡湖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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