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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费征缴系统切换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5057/2019-0002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税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19-05-27 公开日期 2019-05-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费征缴系统切换的通知
 
关于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费征缴系统切换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的通知》(苏税发〔2018〕108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6月1日起,常州市金坛区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切换至税务系统征收。按照“整体平移、平稳有序、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则,现将我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系统切换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留原缴费方式和缴费渠道,已参加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的缴费人,仍使用原银行卡缴费,缴费人应提前在原协议扣缴账户存足相关社保费用。

二、城乡居民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社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登记和选档手续。

三、灵活就业人员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到区人社局劳动事务代理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后,税务窗口为其办理缴费基数(档次)信息录入维护和社保费征缴相关业务。

四、新参保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采用银行卡扣方式缴费的,完成登记选档后,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到银行网点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五、自2019年5月25日起,人社部门停止办理新生儿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2019年6月1日起新生儿居民医疗保险可到税务窗口缴费或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微信渠道缴费。

六、因征缴系统切换和数据迁移,2019年5月27日0时至2019年5月31日24时期间,原人社征收系统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事务代理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新增参保业务、续保业务、暂停和终止参保业务暂停办理。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96888735  12333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       常州市金坛区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坛分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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