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加强对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方面的作用,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成立朱林镇村镇建设档案室。
镇村镇建设档案室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沈钢同志分管,具体工作由镇建管站副站长李粉林负责。
特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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