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企业和群众,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决定公开引进与审批服务相关中介机构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即市民中心C楼(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设置窗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置窗口的中介服务机构类别、数量:
1.便民服务类:房产评估2家;
2.公共服务类:税务代理、印章刻制、税务系统软件维护等各2家;
3.交易服务类:招投标代理2家;
4.相关服务代理:3家。
二、设置窗口的中介服务机构范围:
有意入驻本中心设置窗口的相应合法中介服务机构。
三、设置窗口的中介服务机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具备中介服务项目相应的资格条件;
3.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信用记录;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6.选派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执业人员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并保持工作人员稳定。
7.在中心窗口开展业务咨询和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出具正式受理凭证、发放报告,实行收费公示,并承诺各类服务收费不高于行业同类平均水平;
8.缴纳场地年租金(0.5万元/位▪年),另需每年缴纳年水电、绿化、安保、保洁、网络使用等费用(1.5万元/位▪年),代办费、考核奖按实结算;
9.能服从配合行政审批局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书面签订相应协议。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1日— 2019年8月7日。
2.报名地点: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受理大厅受理登记科(市民中心C楼四楼)。
联系电话:0519-82880073 联系人:邵女士
0519-82900366
五、设置窗口的中介服务机构实行一年一签,租赁期满后,原入驻机构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入驻资格。
六、报名的材料:
1.《入驻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申请表》、《入驻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信息公开表》、《入驻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承诺书》(下载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政府网-政务动态-通知公告栏);
2.工商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及拟入驻窗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格)证书;
5.从业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6.服务规范等;
7.获得执业荣誉。
以上材料各一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七、产生的方法:
区政务服务中心将通过审查报名单,通过招选方式产生,超过报名数的,公开竞标、择优选用(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区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
1.入驻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申请表
2.入驻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信息公开表
3.入驻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承诺书
年 月 日
附件1:
入驻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申请表
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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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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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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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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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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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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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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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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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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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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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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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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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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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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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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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的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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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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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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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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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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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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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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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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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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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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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 )
外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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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
固定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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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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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入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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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进驻( )
实体进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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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略)
机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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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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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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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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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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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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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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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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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相关
行业主管
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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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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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办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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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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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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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入驻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信息公开表
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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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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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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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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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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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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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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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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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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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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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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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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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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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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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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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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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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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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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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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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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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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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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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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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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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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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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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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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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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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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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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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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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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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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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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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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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入驻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承诺书
我们具备满足相关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并作如下承诺:
一、遵纪守法、服从管理。遵守政务办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政务办统一管理。不在工作期间玩游戏、听音乐、看视频、炒股票、上QQ、微信聊与业务无关的事情、网上购物、使用耳麦等;不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不与他人发生争执、争吵;不串岗聊天或做其他与业务无关、有损大厅整体形象的事等。有不服从管理,经书面一次催告后,仍不服从管理的,视为单方根本违约,政务办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入驻资格。
二、明码标价。主动公示收费,公平公道收费,不随意变更服务价格。自觉遵循“价值相当、物有所值”的收费原则。
三、规范经营、诚信服务。严格执行经营范围,不从事任何超范围经营事项,不转包。遵守职业道德,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报告保证真实、合法,按照承诺内容如期完成委托合同及业务规范规定的服务事项。
四、尊重业主,接受监督。尊重业主,不发生任何欺行霸市、强揽业务的行为,接受政务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
窗 口 人 员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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