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事业单位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要求,我局对所管辖的报送并公示2018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开展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
抽查工作主要采取书面审查、网络监测、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查了10家单位,其中,实地核查2家: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结算中心、常州市金坛区水政监察大队;书面核查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等8家。
经核查,上述10家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都与实际情况一致,业务活动能够在正常范围内按规定开展,没有发现抽逃开办资金行为,没有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现象发生。期间未接到社会举报投诉情况,无违法违规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的情况,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现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9-82839059。
常州市金坛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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